作者︱賴弘專(台灣神學研究學院舊約學助理教授)
利未記的精神提醒我們,對居住在我們中間的陌生人、僑居者視如己出,乃是落實利19章中「愛鄰如己」的命令,這也就是實踐上帝對公義與聖潔的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感染」與「隔離」成了日常生活的關鍵字,「消毒」成為台灣的全民運動。當醫護人員運用科技積極發展新藥時,古老的希伯來聖經/舊約中潔淨與不潔淨的思想能否提供另類的視野,幫助教會與世界面對病毒時代的威脅與挑戰呢?
舊約中的不潔
舊約中對於不潔(impurity, ṭāmē’)的思想主要來自祭司傳統(the Priestly tradition),祭司文學的代表著作如利未記,對於不潔與潔淨的區分並非全然是基於醫學的理由,毋寧說,它是一種宇宙觀,將來自死亡領域的「不潔」與屬於永活上帝的「神聖」(holiness)對立起來。由於神聖的生命之主──耶和華上帝居住在會幕/聖殿、人民與土地中,一旦人民成為不潔,便會造成玷污,輕則必須等候潔淨的時期,重則必須出到營外隔離。重點是,處於不潔狀態者是不能到耶和華的面前敬拜,因為與上帝的神聖不相容(利15:31)。
一、第一類的不潔
祭司神學中將不潔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可以藉由潔淨儀式與獻祭除去的,與身體現象、飲食及部分疾病有關的不潔,主要記載在利未記11–16章中。重要的利未記學者Jacob Milgrom將不潔區分為兩類,他說:「在以色列宗教中,不潔……是人類道德失敗與身體軟弱的記號。」(註1) 身體軟弱屬於第一類的不潔,代表的是「生命的消減,且若未加以控制,便成為毀滅與死亡。」 (註2)所謂的身體軟弱包括:婦人生育後(利12章)、女人流出經血(利15:19~30)、男人遺漏精子(利15:16~18)等,這些雖然是人生週期中必然的生理現象,但從古以色列的宇宙觀來看,卻是象徵生命的流失,也就是「以色列的上帝,即以色列生命的根源所一貫反對的」,因為以色列的上帝是定下律例典章,使遵行的人能因此得著生命的上帝(利18:5)。 (註3) 女性猶太聖經學者Tikva Frymer-Kensky對於不潔的定義也相仿,不潔是碰觸到來自死亡或位於生死交界(the boundaries between life and death)的事物。(註4) 這也就可以解釋為何除了產後的流血、經血、精子、某些皮膚疾病(利13:1~46)以外,其他身體的排出物(如唾液、糞便、出血,甚至是痰、膿、呼吸道的排出物等可能傳染疾病的物質)並不被利未記視為不潔。 (註5)
發出不潔或沾染不潔者,其不潔狀態可區分為一天、七天或十四天。「主要的不潔」是具有傳染性的,包括產後的婦人、月經的女人、遺精的男人等,會使碰觸到他們的人維持一日的不潔狀態。(註6) 主要的不潔者需要透過自我隔離(嚴重者須隔離在營外)、潔淨及獻祭儀式,回復到正常潔淨的狀態,之後便可以重新歸屬到團體。「次要的不潔」來自與不潔之物接觸,如接觸不潔動物的屍體、碰到遺精男人的床單等,利未記並未指出這種不潔具傳染性,它通常只會持續一天。
以上所說的第一類,與身體現象有關的不潔,基本上都不會造成災難,只要遵守恰當的隔離與潔淨規範,留意避免讓污染擴散到整個群體即可;祭司的職責便是避免讓這種不潔擴散到整個群體。事實上,利未記並未將這類不潔視為道德上的過失,如同Frymer-Kensky所觀察到的,許多所謂的不潔是日常生活中無法避免的,如生育是為了繁衍下一代,月經、遺精都是生理的週期,祭司律法並未斥責這些帶來罪孽。
二、第二類的不潔
第二類的不潔是宗教與道德過失造成的不潔與污穢,也就是Milgrom所說的「以色列的悖逆──對上帝所頒布禁令的違背」,(註7) 這會對群體帶來長久的負面影響,無法透過單純遵守潔淨規範來去除,許多這類的不潔記載在利未記17~26章,即所謂的「聖潔法典」(The Holiness Code)中。這類不潔中有一些可以透過悔改與獻祭來去除(如不按實作見證、隨意發誓等,可以透過贖愆祭來得到潔淨,利5:1~6),然而仍有許多刻意違反上帝禁令的行為,是無法藉此得到赦免的,例如褻瀆上帝的名、偷盜、欺騙(利19:11~12)、使女兒淪為娼妓(利19:29)、轉向招魂和行巫術者(利20:6)等。當得罪上帝、傷害人類的罪累積太多時,整個土地會受到污染,致使以色列群體受到災難,最嚴重者可導致被逐出應許的土地(利18:24~30)。(註8)
這種因得罪上帝與人而造成土地玷污的思想,在利未記18~20章中表達得淋漓盡致。第18和20章作為首尾呼應(inclusio),呈現上帝所禁止的、致死的宗教行為與性關係,而處在中間的第19章則是信息核心,主旨是被揀選之民應反映出的聖潔,整體將聖潔生活與造成土地玷污的行為做了清楚的對比。第18章與20章譴責這土地從前的居民──迦南人所做的可憎行為,諸如性方面扭曲的關係、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等,禁止以色列百姓效法他們的風俗(20:23);第19章則列舉聖潔的上帝吩咐以色列民須遵守的規範,其總綱是:「你們要成為聖,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神聖的」(19:2),這些規範不僅包括單單事奉雅威上帝、合宜獻祭、禁戒異教風俗的命令(19:3~4,26~32),更有以公義(ṣeḏeq)和公正(mišpāṭ)對待鄰舍、弟兄、窮人和寄居者的要求(19:9~17;19:33~37),亦即,要「公平審判你的鄰舍」(19:15)、「愛鄰如己」(19:18)。正如上帝是聖潔的,以色列民便需要在生活上反映出揀選他們的上帝的聖潔。在土地上的居住有繫於聖潔的生活;反之,不潔的行為會導致被逐出土地,正如第18和20章的諄諄提醒,「在你們之前居住那地的人做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地就玷污了。不要讓地因你們玷污了它而把你們吐出來,像吐出你們之前的國一樣。」(18:27~28;另參20:22)。可見當百姓在宗教與道德上行上帝所恨惡的事時,其不潔會玷污(lĕṭom’â)神聖上帝所居住的土地(19:31),一旦污穢過了臨界點,這土地就會把以色列民吐出來(18:28;20:22~23),使百姓承受被擄的命運。
從潔淨觀反思後疫情生活
綜觀之,利未記中的潔淨概念幫助我們從以色列的上帝──聖潔的生命主宰的角度來反省何謂潔淨?何謂不潔?這使我們有更寬廣的視野來反思後疫情時代下的人類狀況與教會使命,以下提出四點反省:
一、舊約的潔淨概念是一種宇宙觀,將不潔理解為來自於死亡的領域,具有傳染性,應該謹慎處理以免擴散到整個群體,危及群體在神聖上帝面前的生存。雖然這種不潔概念與醫學上的不潔(細菌、病毒)有別,但古代以色列對待不潔的謹慎態度,也成為我們在後疫情時代的學習典範,既然不潔是人類生命中時時需面對的真實處境,為了團體的福址,應該存敬畏的心,做好種種自我防護與隔離。
二、舊約譴責道德與宗教上的不潔,甚於接觸屍體或生死交界事物所造成的不潔。因為前者會帶來獻祭所無法潔淨的、持久性的污染,會玷污有上帝神聖同在的土地。在後疫情時代,求主幫助我們不只是關注流行病危機的解除,更是從祭司傳統中潔淨概念的眼光來反省:自己與群體是否因道德的過失,對人與自然的剝削,而破壞了上帝所賞賜的土地與宇宙的秩序?
三、利未記提到,當土地因玷污過重而把人民吐出時,「你們的地要在一切荒涼的日子重享安息」(26:34,43),當土地經過荒涼的時期,便能脫離其不潔,得享安息,成為潔淨(參代下36:21)。在被擄的日子中,以色列民認罪悔改,等候上帝使他們歸回。之前在疫情高峰造成大規模隔離、停工時,許多新聞報導土地恢復了生機,這幫助我們思考,在災難中上帝對受造界所做的修復。除了為自己的貪慾與對土地的剝削而痛悔之外,我們是否能夠實際改變生活方式,給他人、給土地喘息的空間,參與在上帝對生態界的更新?
四、利未記的潔淨律法並未將外邦人直接視為不潔的,事實上,不潔並非來自特定族群,而是來自接觸與死亡有關的事物,或者道德及敬拜上的罪惡。利19:33~34更強調要善待來自異邦的「寄居者」(gēr)。在後疫情時期,對於非本國籍人入境時採取嚴格的檢疫措施,雖是在所難免;然而,以色列信仰不斷昭示著,更深的污染源頭乃在於「對創造秩序的不尊重與僭越,對人性尊嚴、群體倫理的侵犯」。利未記的精神提醒我們,對居住在我們中間的陌生人、僑居者視如己出,乃是落實利19章中「愛鄰如己」的命令,這也就是實踐上帝對公義與聖潔的要求。教會在後疫情時期,實有作為另類見證團體的使命,提醒弟兄姊妹與台灣同胞超越自我保護的心態,以愛鄰舍、愛異鄉人的心,來維護這塊土地更深層的潔淨,建造一個體恤他者的文化。願主幫助我們!
附註:
1. Jacob Milgrom, Leviticus: A Book of Ritual and Ethics, Continental Commentaries (Minneapolis: Fortress, 2004), 123.
2. Milgrom, Leviticus, 123.
3. Milgrom, Leviticus, 123.
4. Tikva Frymer-Kensky, “Pollution, Purification, and Purgation in Biblical Israel,” in The Word of the Lord Shall Go Forth: Essays in Honor of David Noel Freedman in Honor of His Sixtieth Birthday, ed. Carol L. Meyers and M. O’Connor (Winona Lake, IN: Eisenbrauns, 1983), 400.
5. Milgrom, Leviticus, 123; Frymer-Kensky, “Pollution, Purification, and Purgation,” 401.
6. Frymer-Kensky, “Pollution, Purification, and Purgation,” 402–3.
7. Milgrom, Leviticus, 123.
8. Frymer-Kensky, “Pollution, Purification, and Purgation,” 404.
9. Mary Douglas, “Justice as the Cornerstone: An Interpretation of Leviticus 18–20,” Interpretation 53, no. 4 (1999): 345–46. Douglas進一步申論,第19章的精神在於公義的行為與聖潔生活不可分割,第18、20章中,性方面的偏差雖然被譴責,但居中的第19章所譴責的扭曲公義的罪行顯然更為嚴重。總之,不公義的行為與性方面的扭曲共同的源頭是錯誤的敬拜(cultic violation),兩者都會帶來土地的污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