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Namoh Ising 那莫赫.逸辛/玉山神學院講師
教會能不能幫助原住民重新建構一個建立族群認同的新方式?
基督宗教被傳入原住民族社會是歷史的重要事件。至今,基督信仰已不單只是宗教信仰,而是已成為原住民族的文化認同。教會本身已逐漸成為根植於原住民族文化的園地和族群意議覺醒教育的場所。教會成為解決原住民族的社會和人民問題的動力,解決或參與原住民族的問題成了教會的宣教使命。依保守的估計,近51萬的原住民人口中,70%以上是信奉基督的信仰。這樣的結果,難免會引起人們去想一個問題,為什麼基督教會在原住民這樣的社會裡興盛?為什麼原住民族這麼容易歸信基督宗教?
有人認為基督教是破壞原住民文化與原住民宗教的惡靈;但也有人認為,基督教帶來了原住民在台灣的新希望。到底事實的真相為何?這是關心原住民族宗教與文化的人所關切的問題,也是對基督教在原住民族的宣教及其存在意義表示關心的人極需思考的議題。
新的宗教認同
基督教在原住民族群快速成功地發展,在短短的二、三十年間(1945-1975)便席捲了每一個部落,約75%的人放棄傳統信仰歸入基督教。表面看起來,在信仰自由的地區,這是很自然地轉變;但事實上,這一點正引燃了基督教和原住民族傳統信仰之間的消長,當基督教不斷在原住民部落擴展時,傳統信仰就不斷地退縮。舉例來說,基督教的唯一神論,直接地向原住民族的多神觀挑戰;上帝在基督裡對世人的愛,以及關於耶穌和聖靈的權柄的教理,直接影響到原住民族的禁忌觀念;上帝創造宇宙世界的教義影響原住民族的世界觀;聖餐的教義衝擊著原住民族的祭儀;教會組織和事務讓原住民族學到民主的觀念;教會教導族人積蓄和奉獻的觀念,衝擊著原住民族的價值觀;教會的節慶取代了傳統祭儀,如聖誕節成為原住民族新年(阿美族的歲時是以豐年祭開始的);教會的感恩節取代了收獲節;教會週年慶典取代了豐年祭;教會傳教師取代了祭司、靈媒(巫師)的宗教領袖地位。足見基督教傳入原住民族社會造成原有社會秩序的式微,以及新秩序的產生,也衝擊了原住民族部落領袖、宗教信仰、祭儀、習俗、神話傳統的認同。
論到原住民族信仰時,眾所週知原住民從出生到死亡的生命過程是離不開宗教信仰與生命禮儀的,很顯然地,一個人認同自己是原住民,或被確認是原住民,是因他/她所屬的宗教、文化塑造的特質。因此,當基督教傳教原住民族之後,所形成的傷害在此。問題是原住民族有自己的宗教信仰,為何基督教可以輕易的取代它們?此一問題,應當不是歷代統治者對原住民宗教與文化的破壞,以及基督教對戰後台灣原住民貧困的情境給予物質上的協助就可以說明清楚的。因此,有需要從原住民族在歷史上的經驗來檢視。
日本佔據台灣時期,日本當局強迫原住民族改信日本國家神道宗教,並有計劃的把日本的價值觀移植到原住民族,造成信仰認同的困擾。原住民族的社會裡,建構家庭以及部落的認同是不能和神靈(祖靈)崇拜分離。然而,政策性的遷村、室內葬的禁止和公墓的設置造成一種分離感。雖然日本政府禁止舉行原住民族的歲時祭儀,但原住民族仍在遵守傳統信仰的各種祭儀,一直到與基督教相對遇。他們對傳統信仰的堅持發生了變化,尤其靈媒(巫師)在傳統信仰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這種轉變傳統信仰的維繫影響深遠。
依據學者田野研究的結果,靈媒(巫師)歸信基督教的理由有三;一、靈媒(巫師)心中的神是受到地域性的限制。每一個神有其掌理的地區,因此,部落遷移使神靈活動的空間受到限制。二、靈媒(巫師)體會到在基督教社群裡,傳統祭儀會失去其功能。禁忌(迷信)的宗教和自由釋放的宗教之間,提供給原住民另一個選擇。三、在傳統信仰裡,禁忌的社會功能是:助人堅持信仰、鞏固社群一體性及社會控制的力量,是消極的。經過比較的過程,注意到傳統宗教對個人的禁制性作用,而基督教是使人從禁忌中獲得自由的宗教。傳統信仰的神靈允許靈媒(巫師)歸信其他的宗教。祭司在傳統信仰的職責有二個方面;一、帶領族人向神靈獻祭、祈雨和阻止不吉利的事發生。二、與靈媒(巫師)、部落領袖一同主持各項祭儀。有的祭司歸信基督教是由於娶基督徒女子的結果,有的是從基督教看到傳統宗教所沒有的特質。部落領袖的歸信他們在傳統社會上的政治權力、宗教權威被日本殖民政權取代後,因為靈媒(巫師)、祭司的歸信基督,他們也隨著歸信基督教。由此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出來,當原住民族信仰與基督教在一個特定的時機對遇後,因著基督教提供新的觀點和可能性,讓原住民族了解自己的生活、靈性世界,並且伴隨著實際生活的種種協助,使原住民族在經濟貧困及台灣社會變遷的壓力下,部落結構集體性變動時,傳統宗教無法提供有效的協助與解釋,反之基督教協助了原住民在變遷社會中的調適,支援原住民族的現實需要,因此取得了族人們的信任。另外,原住民族改信基督教之後,他們在基督教的信仰領域裡,族人整體性地從繁瑣、束縛的宗教禁忌中被釋放出來。
文化曲解與族群認同的危機
台灣知名作家李喬先生談到原住民在經過三、四百年受外人殖民統治下的心靈變化時,有一段令人震驚的觀點,他指出:『自棄的原住民』。深究此造成「原住民自棄」的原因,除了歷史因素之外,李喬先生認為,原住民在強勢文化與經濟制度的壓制下,諸多優良傳統文化破壞殆盡,族群尊嚴亦瀕臨瓦解的狀況下形成的。但原住民知識青年認為除了帝國主義與漢人文化的衝擊外,基督教在原住民社會對傳統宗教和文化的強力排他性,並視其他族群宗教與文化為迷信、異端,過份污名化以及排斥、禁止,也是造成認同危機的一大根源。也就是說,基督教西方文化的宣教思想,讓原住民輕視自己的文化,蔑視自己的宗教。
學者認為把破壞原住民的宗教、文化的責任,究責到基督教是言過其實的。因為基督教在原住民族歷史發展的過中,其保存了某些文化的努力是可以肯定的,然而基督教亦不能逃避在宣教策略上錯誤,對原住民的文化、宗教所引起的曲解,以致錯亂了原住民的自我認同。當基督教傳教原住民的部落時,在各地紛紛建立教會,究竟是如何造成傷害的,提出二方面的討論。
首先,原住民族各種祭儀是形成原住民宗教認同與民族認同的基本要素。例如;在豐年祭的儀式裡,族人透過祭祀中接待、供奉神靈的儀式,讓阿美族融入族人整個歷史的脈絡,在活動中族人建立自己和神靈之間的歷史關係,活著的人承續了繼續發展歷史的使命。在這個歷史命脈的關係上,每一次的豐年祭,成為阿美族認同的重要基礎。年長的人在祭儀中被提醒;年輕人在祭儀中強化其族群認同;孩童們在祭儀中透過父執輩的教導,開始了解自己和族人、自己和祖先在文化、宗教上的關連性。基督教傳入之後,強勢的唯一神論信仰直接否定了原有宗教的功能和價值;把一切有關祭祀神靈的儀式,全都視為偶像崇拜而加以禁止,這一項禁止令,使原住民族在祭儀中浸入家庭歷史和族群歷史的機會消失了,族人和上一代,和數十、數百、數千萬年前的歷史關係中斷,認同危機隨之而來。
某些宣教態度加深文化對立
其次,基督教和原住民族信仰的對遇,可以說是兩種文化交會的問題。基督教挾著較好的信仰理論、組織和經濟的優勢,狠狠地撞擊另一個沒有文字、組織樸素、經濟弱勢的在地文化。在這一文化的接觸,身穿西方文化的基督教帶著優越感去對待另一個宗教文化的民族。問題是,標榜博愛、愛鄰人的基督教,何以會如此?此問題和基督教宣教神學的發展有極密切的關係。基督教會認定,以色列是上帝的選民,但由於他們違背了揀選他們的上帝,以致上帝對世界的拯救計劃失敗,因此,上帝另外立了新的選民,就是基督教會來執行這個拯救計劃。根據這個計劃,只有加入教會成為基督徒,才有機會被拯救。這一宣教思想從猶太人傳到希臘羅馬,再傳到西方世界,然後再進入亞洲。無論在那一個地方,教會就大大鼓吹,傳道引人加入教會是基督徒無上的使命,故基督徒必須盡力傳福音給非基督徒,教會的使命是使世人都認識耶穌的名字。此一宣教神學的基礎是建基於基督教神學思考的拯救論觀點,而拯救論又是基督教會自第一世紀初期的神學主流。因此,有許多的宣教師到亞洲、到原住民地區宣教時,對於當地文化採取否定的態度與看法,且並透過傳講教義的方式主張,人一旦成為基督徒就應當向本地文化告別,以免違背基督教信仰。
拯救論的觀點所形成的宣教態度,更表現了基督宗教與文化對原住民族的宗教與文化的排斥。既然宣教團體是藉著基督教來拯救你們,表示你們的宗教是不好的,表示你們的宗教沒有救恩,所以,你們的宗教是處於需要被拯救的情況,自然地,信仰那個宗教的人也是處於需要被拯救的狀況。既然你們的宗教和文化是需要被拯救的,就表示那是不好的文化、不好的宗教,可見得我(基督教)有福音,你(原住民族)沒有福音。因此,我向你傳,你必須放棄你的一些東西(例如,文化、宗教、身份),其結果是多了一個基督徒,就少了一個原住民,多了一個教會,可能就會少掉幾十個、幾百個原住民。依此推想,到每一個部落、村莊都有一至幾個不同教派的教會,不難瞭解到原住民的族群認同會受到何種程度的傷害。
關於這一點,教會應當要理解,不論此問題的形成是出於教會對原住民族文化、宗教的無知,或是無意的過錯,教會總是傷害到了原住民的族群認同的力量。因此,重要的是幫助原住民重新建構一個建立族群認同的新方式。基督教在台灣開始注意到此問題,大概是在1970年代起。這種宣教神學的轉變,雖然稍微慢了一些,但仍然應加以肯定。有人說:『民族創造文化』。此話無誤,但吾等也相信,文化亦創造民族,因為有什麼樣的文化就塑造什麼樣的民族;尤其是在建構民族歷史命脈此一關乎民族認同的努力上。
基督教對部落現代化適應的影響
教會由於是西方成熟的現代化組織,具有高度專業性的人員,加上其宗教性、奉獻的理念,深入並紮根於部落,而能夠就近、適時與有力的從外界提供部落所迫切需要的協助。例如原住民族社會經濟原是強調分享而非獲利,並無商品、貨幣、與儲蓄、投資的觀念,因此,在與市場經濟接觸初期,容易由於對現代經濟運作的無知而受到欺騙、傷害而導致破產。事實上,其初與外界經濟接觸產生相當多的問題如高利貸、賣春與土地流失等。為避免問題惡化,天主教會適時引入「儲蓄互助社」的組織辦法,提供其儲蓄、貸款的觀念與服務。另外也經由合作運動的推廣,率先教育其經濟事業之經營,參與其現代經濟的適應歷程。
由以上的討論,在原住民社會文化發展史中,基督教扮演的角色與貢獻已留下了不可抹滅的印記。
原文來自:第146期(2015/2)150年來(頁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