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盧小小(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信徒需要有能力區分什麼是「是非型」的教導, 以及它適用在什麼樣的處境之中?什麼是「原則型」的教導, 它要提供什麼樣的行動原則給我們。
在最近這幾年,當教會內談到同婚的議題時,總會引起不同意見的衝突。這樣的緊張不只出現在信徒之間,就連牧者們也會有不同的教導。為什麼牧師們明明是讀同一本聖經,而且還畢業於同一間神學院,怎麼會出現這樣的差異呢?到底誰說的才是「聖經的教導」呢?
什麼是聖經的教導?
在面對理念衝突時,我們都希望自己是遵守「聖經教導」的一方。但是,當我們再進一步瞭解之後就會發現,其實彼此所認定的「聖經教導」之間,存在著些許的差異。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這跟我們所認定的「聖經教導」裡面,到底引用哪些經文有關;在教導上出現差異,很可能是因為引用的經文不夠周延、有所遺漏,或是有些關鍵的原則,並未被納入考量。
事實上,所謂的「聖經的教導」是有分層次的。最基本的是「是非型」的教導,這種教導可以直接從經文本身,獲得是非對錯的判斷。以同婚議題為例,在「是非型」的教導中告訴我們,同性戀是性倫理中的禁忌。例如:在利未記20章10~21節,講了十二項的性倫理禁忌,其中第四項就是講到男男的性行為。通常,「是非型」的教導可以很明確地告訴我們,什麼行為是正確的、什麼行為是錯誤的。然而我們不能忽略,它所預設的情境是在一個「神治」的環境中;可是,我們卻是活在一個「人治」的世界中,而且是90%以上不信上帝的環境中。我們現在的環境確實比較複雜,需要考量的因素也變多,此時,「是非型」的教導就不足以引導我們回應社會現況的挑戰。因此,我們就需要更進階的「聖經教導」,在此姑且稱之為「原則型」的教導。
「原則型」的教導
通常「原則型」的教導並不是寫在字句上,它通常是存在於事件當中,我們需要透過解讀事件的脈絡,而獲得這些的原則。在同婚的議題上,我們需要將哥林多前書5章9~13節的「原則」也納入考量。
保羅說:「從前給你們的信裏,我告誡過你們不可跟淫亂的人來往。 我並不是指異教徒中那些淫亂、貪婪、盜竊,或拜偶像的人;除非離開這世界,要跟這樣的人隔絕是做不到的。」(9~10節)當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很單純地想要照保羅字句上的教導去行時,卻發現這根本不可行,除非他們要離開世界。肯定是有人跟保羅反映他們在信仰實踐上的困難,所以,保羅事後又作了進一步的澄清。
保羅說:「我的意思是:不可跟那自稱為信徒,卻淫亂、貪婪、拜偶像、辱罵別人、酒醉,或盜竊的人來往;就是跟這樣的人同桌吃飯也不可以。 我的責任不在於審判教外的人,上帝自然會審判他們。然而,你們不是應該審判教內的人嗎?正如聖經上說『要從你們當中把那邪惡的人開除!』」(11~13節)保羅原本以為,懂得分別「教內」與「教外」的差異,這應該是一種基本常識,所以他並沒有特別去提到它。可是沒想到,在哥林多教會信徒的觀念裡,並沒有保羅所以為的常識,他們當中有許多人並不懂得區分「教內」與「教外」,也因此造成信仰實踐上的困難。
我們看見保羅在信仰的實踐上,有一個沒有說清楚的預設條件,就是區分「教內」與「教外」,並且給予不同的行為標準,這就是一個關鍵的原則。但是,這個原則並不是以「是非型」的教導形態呈現,可是,它確實存在聖經當中。在此將哥林多前書5章9~13節的原則解讀為「不要用教會內的行為標準,去對待教會外的人」。教會內有人行淫亂,我們就不要與他來往,目的是讓犯錯的人清楚知道,教會不容許這樣的淫亂;但是,對於教會外那些行淫亂的人,我們不必這樣對待他們,因為他們本來就不受到教會的約束。所以,保羅才會說:「我的責任不在於審判教外的人,上帝自然會審判他們。然而,你們不是應該審判教內的人嗎?」因此,懂得區分教內、教外,並且給予不同的行為標準,這應該是基督徒行事的一個原則,可以應用在日常生活之中。
原則的普遍性
再進一步來看,「不要用教會內的行為標準,去對待教會外的人」這個原則在聖經中,到底是一個普遍的原則,或者它只是一個特例呢?通常,一個理念可以被稱之為原則,就表示我們在不同的事件中,都可以找到它。
以這個原則為例,它也出現在乃縵將軍的事件中。在列王紀下5章17~19節,記載乃縵將軍的大痲瘋得醫治之後,他便知道除了以色列之外,普天之下沒有上帝,所以,他當下決定,從今以後不再獻祭與別神,只獻給耶和華。但是,礙於職務的關係,他需要陪同亞蘭王去臨門廟叩拜,在這件事上,他祈求上帝饒恕他。上帝透過以利沙的回應,容許乃縵將軍在臨門廟屈身,並祝福他可以平安的回去。在這個事件中,同樣出現了這個原則。
此外,在使徒行傳15章5~21節的使徒會議上,相同的原則也有出現。雖然,這個事件並不是在區分「教內」與「教外」,而是區分「猶太人」與「外邦人」,但是,它所呈現的精神就是:不要將我們這個族群的標準,強加在另一個族群身上。通過上述的論證,我們應該可以放心接納這個原則。
差異的來源
回到一開始的問題,為什麼牧師們明明讀同一本聖經,讀同一間神學院,怎麼會有不同的教導?其實,這兩種教導都是根據聖經而來,只是一個是「是非型」的教導,一個是「原則型」的教導。「是非型」的教導告訴我們同性性行為是被禁止的,因此就認為符合聖經教導的立場就是「反同」;但是,「原則型」的教導則是提醒我們,基督徒應該懂得區分「教內」與「教外」,並採取不同的應對方式。
「是非型」教導的優點是簡單明瞭,但是它簡化了處境的因素,所以「是非型」的教導很有機會出現「似是而非」的狀況。就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5章所提出的情形,信徒雖按自己的理解去遵行保羅的教導,結果卻違背了保羅教導的原意。此外,以耶穌與行淫婦人的故事來看(約8:3~11),耶穌也沒有遵行「是非型」的教導,因為摩西吩咐要用石頭打死行淫婦人,但是,當眾人要按摩西的律法而行時,卻被耶穌阻止了。耶穌違背摩西律法的原因,是為了要向世人顯明上帝的愛,這就是一個「似非而是」的行動,表面上看似違背了上帝的旨意,實質上卻是成全了上帝的心意。
結論來說,兩位牧師教導的內容不一樣,這是很正常的情況。只是信徒需要有能力區分什麼是「是非型」的教導,以及它適用在什麼樣的處境之中?什麼是「原則型」的教導,它要提供什麼樣的行動原則給我們學習?。
在同婚專法後的時期,教會到底要如何教導及牧養信徒?這有待更多關心這個議題的基督徒,分享你們所聽到的鼓聲。梭羅說:「如果一個人沒有和他的同伴保持同樣的步調,那可能是因為他聽到了不同的鼓聲!」當我們能傾聽彼此不同的鼓聲,我們才能建立真誠的關係,並且帶來真實的醫治,更明白上帝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