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大拉的馬利亞在死亡的所在宣揚生命,足以顯示耶穌對她有特別的計劃與慈悲,堪為教會所有婦女的模範。
「抹大拉的馬利亞」獲得平反
根據約翰福音,抹大拉的馬利亞不僅是在十字架下見證耶穌受難殉道的諸多婦女之一,而且是第一位領受耶穌死而復活信息的信徒,第一位向眾門徒報揚了這個大好消息的使者。但她在基督教會中的地位卻一直不受重視。在西元591年教宗葛利果一世(Gregorius I)在聖克來孟天主教堂(Basilica San Clemente)證道時,宣稱她在信主之前,貪慕榮華,且披頭散髮行為不檢,還「使用膏抹肉體,做出禁忌的行為」,「弟兄們,再也清楚不過了,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個妓女。」自此之後,抹大拉的馬利亞,在教會歷史中,一直被記得的是她曾經從娼的過去。根據路加福音第七、第八章,教會傳統認定,福音書提到的那個用淚水和香膏塗抹耶穌的腳,並用自己頭髮拭乾的有罪女人,正是與後來經文所述及的,曾被邪靈所附、病痛纏身,且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的抹大拉的馬利亞。
這樣的情況一直到最近才獲得平反。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正式在慈悲禧年公布,要將7月22日列為羅馬禮儀年曆中的慶日,以此記念抹大拉的馬利亞。聖座禮儀聖事部(the Congregation for Divine Worship)提早於10日頒布命令(decree),且以專文闡述這位「使徒中的使徒」(Apostle of the Apostles),希望可以藉此促進教會正視婦女尊嚴、福音宣揚事工的新頁,並默想上主慈悲的奧秘。
根據教宗方濟各的說法,抹大拉的馬利亞在耶穌的空墳墓之前哭泣,提醒我們,「有時在人生中,惟有透過眼淚,我們才能夠看到耶穌」。聖座禮儀聖事部的專文更深入闡述,抹大拉的馬利亞,不同於夏娃把「死亡帶到人類生命的發源地」,她是「在死亡的所在,宣揚生命」,足以顯示耶穌對她有特別的計劃與慈悲,堪為教會所有婦女的模範。
考古研究提供新解讀
教廷此舉是否意味著,不論男女人人在上帝眼中都是平等的,性道德與信徒身分的認定可以完全脫鉤?未必。這恐怕更多是伴隨著今年教會歷史上的一項新發現,4月初,抹大拉遺址的出土。事情是在十年前起的頭,教廷機構諾特丹耶路撒冷中心(the Pontifical Institute Notre Dame Jerusalem Center)決定,要在耶穌的故鄉加利利附近興建一些客房,無意挖掘出許多考古學證據,諸如主後29年刻有尼祿的錢幣,刻有聖殿建築的石碑,及第一世紀的會堂,證明該處正是抹大拉馬利亞當時所居住的城鎮。
歷史學家推斷,這個地區曾經非常富裕,是當時漁業的集散地,漁獲甚至遠送至首都羅馬。很可能,挖掘出的那間位於抹大拉邊陲地區的會堂,正是當時猶太基督徒聚集的所在。再加上,為姓名冠上居住地的稱呼,慣常用來指稱在當地具有一定地位的人。凡此種種使得聖經學者不再相信抹大拉的馬利亞曾不幸淪為妓女,相反地,她應該家境頗為寬裕,以至於能夠跟著耶穌四處傳道,還可以在財物上供給耶穌一行人。
馬利亞被貶抑,女性遭壓制
作為教會壓婦女的記號打壓抹大拉的馬利亞,極可能,從第一、二世紀便己開始。依據諾斯底教派的相關經卷,在諸多使徒中,馬利亞常受到使徒彼得的攻訐。在《多馬福音》書中,彼得懇求耶穌,「叫馬利亞離開我們,因為女人不配得到生命」。
而在1896年,一位德國學者在開羅發現的古卷《馬利亞福音書》中,更把馬利亞描繪成耶穌復活後的初代教會的領導者,她告訴使徒們,「不要哭泣沮喪、任由心志誠惶誠恐」,並表示她從耶穌獲得了異象,要分享給大家知道,「你們所被蒙蔽的,我將揭露與你們知曉。」怒氣沖沖的彼得挑釁地回應,「耶穌真的私下與一個女人說了這些,而我們會不知道?」「耶穌竟會偏愛她勝過我們?」這些資訊像是遺失的拼圖一角,說明了基督徒在閱讀福音書時自然會產生的疑惑,作為「使徒中的使徒」,為何在教會傳統觀念裡,素來是彼得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而馬利亞卻無足輕重?
隨著抹大拉的馬利亞在教會權力體制中遭貶抑,早期教會中女性門徒在宣教上的重要性,乃至於在家庭中的角色,也連帶受到了壓制。保羅在《以弗所書》中這樣教導,「作妻子的,你們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這身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以弗所書5:22-24) 而在《羅馬書》中所提及的「猶尼亞」(Junias),本應叫做茱妮亞(Junia),保羅稱讚她為「在使徒中為傑出的」並且「比我更早在主裡面」。無奈教會父權傳統既認為女性不可擔任教會職務,便不假思索斷定此人必定是男性,在抄錄經文時,任意篡改成陽性字根的Junias。
當教會教導轉向性別規範日益嚴苛,女性在神學上進一步被視為原罪的始作庸者與傳遞者。縱使「罪從一人入了世界」,但是,卻是夏娃吃得禁果,教父愛任紐(Irenaens)遂責怪,「夏娃的不順服為全人類帶來死亡」。縱使「耶穌的寶血成為可以遮蓋塗抹世人一切的罪」,但是,女性由於與月事與性與生殖脫離不了關係。東正教乾脆直接將女性排除在聖職之外,奧利金(Origan)宣稱:「神不屑一顧那屬肉身的女人。」到了主後三世紀,即便耶穌的受難,都可以和萬惡的婦女扯上關係,特土良(Tertullian)這樣雪上加霜地強調:「妳(夏娃)是惡魔的通道……妳毀滅了男人——神的形象」,「因為(妳們) ……即使是神之子也得死。」順此以降,教宗葛利果一世會把用膏油塗抹耶穌的作為,形容成不堪的「禁忌行為」,把這個耶穌讚許「愛大赦免也大」的婦女,再次稱作是「妓女」,並且把抹大拉的馬利亞、伯大尼的馬利亞,和這個「妓女」混作一人,不過是剛剛好而己。也是這同一位教宗,加油添醋地把從馬利亞身上趕出的七個鬼,解釋成教會傳統所謂的「人類的七宗罪」,傲慢、嫉妒、忿怒、貪婪、暴食及色慾。
在打壓之處,必有解放
所幸,歷史最終還了抹大拉的馬利亞一個公道。在1969年梵蒂岡在修訂聖人曆時,便對此作出纠正,說她們不是同一人。在1988 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Pope John PaulⅡ)稱她為「教徒中的教徒」,在天主教會官方文件中,更註明她是「在險惡的試探中,展現出最虔誠的忠心」,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受死時,見証了自己是「比其他男使徒更為有能力果敢的女性」。
許多當代的學者更進一步反駁「有罪」的假定,認為即使抹大拉的馬利亞曾被鬼附,而這算是個有罪的憑據,也沒有任何福音書能夠指出她是罪是肉體上的。更何況,根據歷史考據,在一世紀時,對有罪的認定,範圍是相當寬泛的,女性甚至可以單單因為與丈夫以外的男性交談,或是單獨上市集等等,而被視為是「有罪」。就算退一萬步,假定那些揣測她在性上犯罪的證據沒有想像地那麼不堪一擊,她所犯下的罪,也未必比其他的罪行,比如保羅先前四處迫害教會一事,來得更大、更不可赦免。
當代社會如何看她?
那麼,到底作為改革宗的信徒,我們該如何重新看待抹大拉的馬利亞?在這個時代,她成為女性主義的象徵,領我們看見傳統性別結構所產生的問題。
在抹大拉的遺址消息曝光後,沒過多久,5月12日教宗在接見國際女修會總會聯合會的修女們後,便同意設立一個委員會來討論女性擔任執事的事情,三個月後,教宗經過祈禱和反思決定正式成立委員會,特別來考察初代教會女性執事的歷史。這會不會帶來天主教會婦女地位的提昇?值得長期推動性別平權的教會人士注意。或許,我們可以藉由解構與再建構所謂的「合理推斷」,以便重新奪回婦女自主參與的權利。
懷疑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娼妓的歷史證據,大脫不外幾點。一來,是因為在猶太人的《拉比哀歌》(Lamentations Raba)提到上帝曾經因為亂倫通姦而毀滅過抹大拉,導致此處在當時人眼中甚為「不潔」。二來,有學者以為,羅馬帝國統治的賦稅日益沈重,可能迫使當地許多女子賣身為奴,或從事淫行。再者,抹大拉的馬利亞不像其他已婚婦女,或冠夫姓,或冠上孩子的名字,這點極可能說明她之於當時的習俗是個例外,單身而未婚。而這些想像與揣測,都是立基在某種有關於父權對女性「性」的鉗制的基礎上。無主的女性,這不單在古代,就是在現代,也會動輒招來別人以懷疑輕蔑的態度對待,或導致她被排擠孤立,或讓她容易成為性侵害的對象。把對性的焦慮投射在女人,而非男性,把問題聚焦在個人,而非結構,如此重建歷史現場的「合理推斷」,究竟服務了哪種意識型態,維護了誰的利益?
淚眼看耶穌
我們該如何重新看待抹大拉的馬利亞? 我們可以藉由曾經被強暴的義大利女畫家阿特米希雅‧曾提萊希(Artemisia Gentileschi,1593-1653)的畫作,來作為可能的參照點。在她兩幅關於抹大拉馬利亞的圖像中,曾提萊希所要呈現的,不再只是單純的悔改得救,而更多像是融入個人受創經驗的天問。在一幅身著禮服靜坐的〈抹大拉馬利亞〉畫像中,她不僅讓畫中人物的表情呈現出某種傷痛與質疑,還特意用黃色——在基督教圖像學中象徵邊緣人物與異端的顏色——來挑戰教會傳統的性別刻板印象,暗示在父權的結構中,即便是出身富貴的婦女也無法免於性別歧視的不義。
另外一幅〈悔罪中的抹大拉馬利亞〉,這個看似在曠野中苦修的馬利亞,則是上半身全裸毫無遮掩,如同死亡一般,向後傾倒,兩手無力下垂。放置在腿上的骷顱頭,則彷彿象徵著宰制女體的父權。整幅畫與其說是馬利亞在痛悔自身的罪惡,倒不如說是在向上帝控訴那個真正該悔罪的、讓受暴婦女形同垂死的性別暴力體制。畫像中的抹大拉馬利亞是痛苦的、如同死亡般無助,但作出控訴的女畫家曾提萊希卻是強而有力的。她膽敢直視自身的創傷經驗,並挑戰那個慣常對性暴力中保持沈默的父權教會與社會,讓觀者無不坐立難安。
是在這樣既軟弱又剛強的婦女形象中,我們從而了解了教宗的話,「有時在人生中,惟有透過眼淚,我們才能夠看到耶穌。」在12使徒及使徒保羅之後,女人終於有了「第14位淚眼使徒」,是上帝所賜的,沒有人能夠奪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