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南衡 (作家,台語研究者)
讀經版本:羅馬字版《現代台語譯本新約聖經》,2007,台北:台灣聖經公會
進 度:腓立比書第三章
第2節後半:chù-ì hiah-ê ka-kīkoah-siong seng-khu ê lâng. 阮讀三遍 mām̄知chit 句話啥意思,想講kā寫做「漢羅」來讀,是m̄是會 khah 好瞭解?「注意 hiah-ê 家己割傷身軀的人。」無,猶原看無。只好chhōe 看別種譯本按怎寫。《巴克禮》:「持防chiah-ê受傷割ê。」老實講mā無法度瞭解啥意思,m̄-koh tio̍h 想講巴克禮牧師的《新約聖經》是成百冬前的1916年翻譯出版的。《和合本》:「防備妄自行割的。」mā 是看無,仝款 mā 是成百冬前的1919年出版的。咱看1975年一月taⁿ仔翻譯好出版 tio̍h hō͘ 警備總部沒收兩千兩百本的《紅皮》:「警戒 hiah-ê 堅持割禮 ê 人。」“BBE”:“against those of the circumcision.” 咱知 “circumcision” 意思就是「割禮」;預定2015年出版的《全民》:「注意 hiah-ê 堅持割禮ê人。」三種版本攏足清楚。有人譬相 (phì-siùⁿ)「哲學」是用一寡咱聽無的言詞來講一項咱原本知影的代誌。阮希望tī二十一世紀譯寫出版hō͘現代台灣人讀的聖經,mài hiah 呢「哲學味」thang hō͘ 人讀 khah 有。而且照第5節保羅先生講 “Góa chhut-sì tē-poeh ji̍t chiūsiūkat-lé,” 請注意 chit 字 “siū” 是被動的,因為「割禮」是被動的,無可能家己割傷。可見第二節寫做 “ka-kīkoah-siong seng-khu” 是錯誤的。
第15節前半:Só͘-í, lán tiong-kan sêng-se̍k ê lâng tio̍h ūsiâng-khoán ê siūⁿ-hoat. 阮看 tio̍h“sêng-se̍k” 會想講到底是啥物「成熟」,是智能成熟?是體能成熟?辦事能力成熟?抑是啥物成熟?看別的譯本按怎寫。《巴克禮》:「所以咱見若做完全ê tio̍h存chit-ê 心志;」《紅皮》:「所以咱在靈性上長大成人ê,lóng tio̍h 抱仝款ê心志。」《全民》:「所以,咱中間靈性成熟ê人,tio̍h有仝款ê心志;」《和合本》:「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現代中文》:「所以,我們當中所有靈性成熟的人都要有這樣的想法。」所以,阮建議佇 “sêng-se̍k” 的頭前加兩字 “lêng-sèng”,會加真清楚。
第20節前半:M̄-kú, lán sīthiⁿ-téng ê kong-bîn. 用 “kong-bîn”chit-ê 詞無適當。咱看《巴克禮》、《和合本》、《紅皮》、《全民》攏譯做「國民」。咱知,見若有取 tio̍h 一國國籍的人,無分男女老幼,攏是hit國的國民;一國的國民,koh 享有公法上權利 kah 負擔公法上義務的人才會 tàng 稱做公民。公民佇法律上享有憲法所賦 hō͘ 伊的權利,照現此時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來講,見若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人民攏叫做國民,國民年滿二十歲,而且tòa佇台灣地區,才叫做「公民」,公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權利,有服兵役的義務。所以佇現此時的台灣,未滿二十歲的國民並無公民權利 mā 無公民義務。咱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內有接受小兒洗禮的嬰兒,kah 二十歲以前接受洗禮的青少年,攏是教會的一份子,mā 攏總是天頂、也就是上帝國的國民。阮完全 m̄ 知,天頂的「公民」chit-ê 概念是 ùi 叼位生出來的,足奇怪。想 bē 曉《現代台語》哪會去譯做「公民」咧?原來是 in 照《現代中文》的用詞。阮一再發現,《現代台語》內底有一寡錯誤的語詞,大部分是根據《現代中文》的用詞。誠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