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斌洲 (台灣大學政治所博士候選人)
教會最好能以「溝通」和「對話」代替「指責」和「對立」,同時扮演這個民主社會中的「築橋者」而非「築牆者」的角色。
在台灣民主發展中尋找政教關係的新定位
「於是耶穌對他們說:『那麼,把凱撒的東西給凱撒,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太22:21)
在台灣各教派面對政治參與的態度上,這段經文在威權時代,時常被長老教會以外教派的牧師或信徒引用,認為教會應該採取「政教分離」的原則,信徒和教會領導階層不應參與政治。相對於此,長老教會則在臺灣民主化過程中,積極參與政治。
今年一月的總統和國會大選的結果,可視為台灣邁向民主再深化過程中的關鍵選舉。然而,在民主再深化階段中繼續前行的台灣,政治與宗教之間的關係仍然是各教派所要重新思考的重大議題:我們到底該秉持什麼樣的信仰原則和神學基礎去面對這個時代的政治議題?教會作為同為「基督徒」和「公民」的人們所組成的機構,到底該依循什麼原則,來界定自己在「凱撒」和「上帝」之間的位置和座標?在談這問題之前,我們有必要先界定當前台灣政治發展的階段。
台灣政治發展的過程至少分成三個主要階段。
第一階段是「威權統治」階段(1947~1987年):
這階段到民進黨於1987年成立為止,正是啟動台灣民主化的時期。
第二階段是「民主化」階段(1987~1996年):
這階段開始有實質的政黨競爭,政治改革議題也聚焦於憲政體制的改革,直到1996年總統直選,使台灣民主有了初步的樣貌。
第三階段則是「民主深化」階段:
按照一般民主國家發展的常態,當一個國家的民主體制建立後,開始要面對的公共議題就朝向法律和政策層面的討論集中,成為左右派之爭:政治上,如何讓民主體制運作得更健全;經濟上,政府應該介入經濟事務多大程度;社會上,政府應如何處理社會中少數或弱勢群體的問題。若把這個常態的軌跡拿來檢視台灣,我們會發現這些層次的議題在這個階段中鮮少成為公共討論的主軸。在晚近三、四年裡,這些議題才逐漸成為台灣民眾關注的焦點,並在本次的總統大選成為候選人的主要政見。可預見的是,在未來的台灣政治格局當中,將會走向一般西方民主國家通常會有的左右派政治分野。
在掌握了臺灣民主發展的階段後,我們即可進一步思考新時代下的政教關係。以下將從兩個案例進行探討。
2016年大選中的台灣政教關係之一:信心希望聯盟的案例
對於身處台灣的基督徒而言,近年來被各教派內部或彼此之間討論最多的公共議題便是「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問題。在此次選舉當中,一群具有基督教神職身份背景的人士組成一個政黨「信心希望聯盟」。該政黨的網站顯示,他們有四大政策主軸(青年、教育、生態及社會)。然而,在實際的政治行動上,他們參與此次選舉的主軸卻是推動「守護家庭公投連署」,以捍衛家庭價值為基本訴求,試圖為可能會在立法院通過的「多元成家草案」設下必須通過公投的門檻。筆者在此針對信望盟提出三點自己的觀察和評論。
首先,從台灣社會變遷的角度來看。以保守價值的姿態出現於台灣政壇的「信望盟」,正好意味著在與之相對立的價值座標中,台灣社會晚近幾年對於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議題,有逐漸受到更多國人接受的趨勢。這點從近十多年來歷次的社會調查當中皆可看出此變化的趨勢。在歐美國家過去數十年來的歷程中,同性婚姻是否應該合法化的議題確實是許多國家公共討論的焦點,有些國家在數十年的激辯過後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因此,這個議題在台灣浮上台面,顯示正在處於轉變過程中的台灣社會,保守和進步兩種力量正在劇烈拉扯。[1]信望盟於台灣政壇的出現,意味著台灣正走在民主深化的階段:爭辯人權內涵的問題,而不是該不該有人權的問題。
其次,從信仰與政治之間關聯的角度來看。以往在台灣民主化過程中較少對政治議題表達意見的基督教派,在此次選舉中,具體展現了他們對於信望盟的高度支持。信望盟在此次選舉過程中,成功地以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單一議題凝聚了台灣基督教的各教派之間對其的認同度,甚至在信徒當中也展現了強大的動員能力(連署門檻成功地跨越第一階段,以及在政黨票取得約20.6萬票)。令人疑惑的是:信望盟在台灣政壇的出現,是否意味著主導此政黨的基督教人士已經開始發展出一套關於政治參與和政策議題的信仰及神學論述?依筆者的觀察,在信望盟現有的政治論述當中,我們仍然找不到其核心領導人物有發展出非常明確的政教關係原則。在他們的政見倡議文字當中,有的是以政黨的角色提出特定的政策概念(例如:「家庭主流化」),但卻未清楚交待實質內容;有的則是以基督徒的角色,引用部分聖經經文提出對特定議題的觀點,但卻沒有將對經文的詮釋與公共議題做出有效的連結。若要讓這個議題從信仰團體的政治主張進入公共領域成為可討論的公共議題,則強化信仰基礎和政策主張的論述連結將是首要任務,否則很難與其他社會團體找到理性對話的基礎。
第三,從教會與民主社會之間關係的角度來看。從古到今,任何時代的基督徒都具有雙重身份:「基督徒」和「公民」。作為基督徒,依循信仰原則而生活;作為公民,則必須學習與異己共存於一個社會當中。民主社會中的基督徒,在堅持自己信仰的情形下,必須同時兼顧到民主原則。換言之,民主社會的顯著特色必然是是「多元分歧」。基督徒作為民主社會當中的「一種公民」,必然會和相信其他價值的「另一種公民」相衝突。因此,即使堅持自己的信仰原則,基督徒仍須與非基督徒在公共議題上達成共識。達成共識的基本方法是:尊重別人的價值和生活方式,尤其是在國家法律的層次,接受比以往更加寬鬆、更加去道德化或去宗教化的條文內容。尤其必須注意的一點是:在民主社會中,國家層次的主要法律不可能、也不應該是依循特定宗教原則而訂定的。
承上一點所述,處在民主台灣脈絡中的基督徒,在面對公共議題的時候,如果僅引述特定聖經的經文,並將之去脈絡化地用來指責與其信仰不同的其他公民為罪惡而不進一步進行詮釋,則不免落入初代教會時期耶穌和保羅所共同指責的「自以為義」或「教條主義」泥淖當中。筆者並不是說基督徒不該擁有自己的政治主張,相反地,是期盼同時作為公民的基督徒,在面對政治議題的時候,可以意識到自己的雙重身份:公民和基督徒。作為公民,在試圖影響異己時,不是用強制或指責的方式,而是用說服和對話的方式;作為基督徒,可以更多地學習耶穌那份謙卑和同理的態度面對異己。正如同神學家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所說的:「民主與深刻的宗教的真正交匯點在於民主所要求的謙卑精神,而這只能是宗教的果實。」[2]作為民主社會公民的基督徒,最好的美德便是謙卑的宗教精神,這份謙卑精神使基督徒得以與異己共存共榮。
2016年大選中的台灣政教關係之二:長老教會的案例
作為在台灣設教最悠久的基督教派,長老教會曾在威權統治的年代,呼籲政府重視人權,進而推動政治改革。長老教會在台灣的威權年代裡,基於信仰良心的緣故,敢於站在人民的一邊,至今仍傳為佳話。然而,長老教會的先知角色,在2000年民進黨首次執政之後卻出現重大轉折。從這一年起,長老教會對於執政當局的針砭態度卻明顯減弱了。
長老教會對執政當局失去批判的聲音,在這次的選舉過程中也略顯端倪。具體例子有兩個,其一是,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在2015年10月前往長老教會的「宣教150週年教會日活動」致意時,長老教會總幹事和台下部分群眾「不小心」為其呼喊「當選」。
其二是,在選舉結果揭曉後,長老教會總會針對本次總統和國會選舉發佈官方文告〈使台灣成為上主賜福的國家〉。在這篇祝賀文告中,固然提醒了總統當選人應當注意的國政問題,但較值得注意的是,這篇文告末尾竟然引用了以往最常被引用,藉以支持當政者權力正當性的經文——羅馬書第13章第1節:「人人都應該服從國家的權力機構,因為權力的存在是上帝所准許的;當政者的權力是從上帝來的。」當這段經文被引用在這篇祝福性的文告當中,使得具有民主意識的基督徒都同感訝異。這段經文在歷來的詮釋上就有其兩面性。首先,按照保羅所處時代脈絡來解讀,則保羅所說作為權力機構的「國家」是羅馬「帝國」,並非現代民主國家的統治形式,保羅因此提醒無從參與政治事務的帝國基督徒們要安分守己、順服統治者。[3]其次,若對經文進行現代意義的詮釋,經典的解讀是:這段經文不應僅僅被視為要求信徒對政權「消極服從」的「無所作為」;相反地,應該要從這當中看到「以善勝惡」的「積極可能性」,這種積極可能性就是對於不公義的批判,以及對愛的堅持。[4]
在上述這兩種對此段經文的解讀當中,有一個共通點:這是寫給信徒看的,是對信徒進行信仰原則的提醒。然而,這段經文若用來作為寫給執政者的賀詞內容,就會有角色錯亂的問題。
首先,為何要對掌權者強調「人人都應該服從國家的權力機構」?長老教會威權時代尚且勇於對時局發出良心的批判,為何到了享有更完整自由的民主時代,卻自甘斬斷先知和監督者的臂膀?民主的精神承認人性的不完滿,同時追求制度上的制衡,民主時代的教會應該自詡成為防止政治腐敗的鹽才對才對。
其次,為何要對執政者強調「當政者的權力是從上帝來的」?在基督教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之後,此段經文曾經被教會引用當作皇帝的權力來自於上帝的證據,在後來西方社會「君權神授」(divine right of kings)理論達到顛峰的年代,則更是專制君王的最愛。因此,在民主時代使用這段經文便需更為謹慎。
事實上,長老教會總會並不需要、也不宜將這段經文提獻給即將全面執政的蔡英文和民進黨,而應將這段經文當中深刻反思的訊息留給自己和所有信徒,提醒彼此:當監督者成為掌權者,就是其接受監督時刻的到來。當統治者遺忘真理的時候,正是以「先知」角色自詡的教會,以「監督、監督、再監督」的格言期勉自己,站在信仰良知的立場提醒執政者該時時戒慎恐懼的時刻。
擺盪於凱撒和上帝的權威之間:如何看待新時局下的政教關係?
從信望盟和長老教會的案例當中,我們可以歸納出一個簡要的發展方向。首先,信望盟的主要組成成員在台灣的威權時代,對政治採取「政教分離」的原則。然而,到了民主深化時期的台灣,則為了對特定議題發揮積極的影響力,轉而採取「教會轉化政治」的態度,但這卻可能忽略了兼顧民主原則。其次,長老教會在威權時代就堅信教會要扮演先知角色,對政治發揮「積極制衡」的功能。然而,當長老教會面臨威權時期與自己友好的政治勢力由在野黨成為執政黨時,卻迷惘地猶疑於教會「積極制衡」和「消極順服」政治的兩端之間。
到底教會對於政治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態度和信仰立場,在歷史上常因不同的時空脈絡而有所轉變。儘管如此,但筆者認為,至少有幾個基本原則是應該被重視的:首先,教會應該維持其自主性。因此,教會與國家政權的距離不可過度靠近,尤其不可依附當權者。其次,作為民主和人權的守護者。在承平時期,教會自然可以嚴守「政教分立」原則。然而,在危機時期,例如當國家政權做出觸犯民主體制或人性底線的作為時,則教會應該扮演民主和人權守護者的角色,起身對抗統治者。第三,清楚意識到民主社會中的基督徒所具備的基督徒和公民的雙重身份。能夠如此,基督徒就不會在面對一些教會和社會主流觀念相對立的議題上,抱持著絕對要「淨化」社會的態度,而會以「溝通」和「對話」代替「指責」和「對立」,同時扮演這個民主社會中的「築橋者」而非「築牆者」的角色。[5]
[1]「保守」(conservative)和「進步」(progressive)兩個概念在此為分析性的概念,並無價值評價。對於這兩詞的評價如何,端看每個人的價值信念而定。在西方思潮的脈絡下,這兩種主張僅代表對於社會該如何變遷的分歧觀點:保守派主張要擁抱傳統價值,因為那是先人智慧的結晶,因此,過度強調新觀念都是無視前人智慧的表現。相對地,進步派則是受益於啟蒙運動當中的「進步史觀」,認為社會的變遷就是要朝向特定的方向前進,因此,打破傳統價值是重要的。
[2]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光明之子與黑暗之子》(香港:道風書社,2007),頁94。
[3]梁哲懋,〈保羅要基督徒成為順民?〉,《新使者》第151期,2015年12月。
[4]王貞文,〈搖撼帝國根基〉,《新使者》第151期,2015年12月。
[5]2016年2月間,參與美國共和黨總統初選的川普(Donald Trump)在發表政見時,強調要在美墨邊界築起圍牆,以防止墨西哥非法移民進入美國。針對此事,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表示:「無論在何處,一個人若只想到築牆,而非築橋,那他不配稱自己是基督徒。這不是福音」("A person who thinks only about building walls, wherever they may be, and not of building bridges, is not Christian. This is not the gospel,")”Pope Francis questions Donald Trump's Christianity.” BBC News, 18 February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