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以勒 (台南東門教會青年)
青年領袖應該要主動、積極去提出對教會的意見。
最近一次教會長執改選,有個年紀跟我差不多,30出頭的同輩青年被推薦成為執事候選人,我看了名單十分高興,雖然在眾多候選人中,他是唯一一個相對年輕的候選人,但至少是被提名了。這位青年非常優秀,如果能順利當選,相信也會是認真負責的好執事。當然在這個時候舉這個例子當開場,最後當然是以落選做結。
針對他的落選,我有些失望,於是非正式的問了幾個會友,所得到的答案是「他太年輕了,要『有一點歷練』才能勝任執事」、「他禮拜天都在忙主日學,一般會友對他反而沒印象。」
教會對待青年的方式
雖然不是所有的教會都如此,有些教會對青年的栽培已經上軌道了,但是上述兩個答案卻恰恰是一種教會對待青年的「典型」。其一是「年紀代表歷練,但沒有累積經驗的機會」,歷練當然是要緊的事,不過歷練似乎與年紀劃上等號,和生活在教會多久、參與事奉認真程度的關係較弱。然而再進一步追問,給予執事職分,不正是給予歷練的機會嗎?難不成年紀再長幾歲,就會變得比較有資格?卻沒有辦法得到令人信服的回答。其實年齡,才是參與決策圈的潛規則。
其二是「要求參與事奉,但排除在上層決策圈外」,等於是教會中的勞動階級,青年往往在需要大量人力的活動、事工才會被視為資源;在許多強調權柄、階級的教會中,青年更是被要求順服,跟隨輔導、牧長的帶領,而不鼓勵表達不同看法。或著應該說,表達看法、提問的機會不是沒有,但是最終是為了消彌雜音,向著高層領受的異象奔跑。
提了這兩點,並不是什麼太特別的觀察,大概在屢次針對青年的討論中都會被提出來,結論就是呼籲教會必須要給青年更多的機會與空間。我認為問題是對的,但是結論確有問題。在這個脈絡中,彷彿責任在教會(高層)不夠開放,需要敞開心胸接受青年的主體性與不同以往的新思維,再攜手打造一個更好的教會場域,讓「未來的」教會中堅得到揮灑的空間。
我說在實務上,這種美好的想像很難落實,就算有教會高層願意試著提供青年更多機會,恐怕最後也會失望。原因除了上述教會的包容性不夠、決策圈太小、把持信仰詮釋權……以外,我的觀察是,許多青年不見得準備好承擔責任,寧願好好當順服的羊群,也不願意或沒有自信參與決策。即便提供機會,也難以成事。這當然不是通案,也不是企圖一竿子打翻一船青年,事實上願意關注這個議題、參與這場座談會、閱讀這篇文章的青年,大概都不會同意我的解讀。只是出了會場,一般教會裡有許多青年,都是把牧長的目標當成自己的異象、牧長的指派當成自己的事奉、牧長的要求作為自己的委身。
青年主動爭取參與空間
所以我想說的是,青年不是鐵板一塊,其中的異質性很高,而真正的「領袖人才」,按照常態分配來說,本來就十分稀少。一來加上台灣教育體制並不鼓勵發言、異議,在教會中當然也不會突然就變得很踴躍;二來學青面臨升學壓力、社青剛進職場打拼,客觀條件上限制了多數青年參與大量教會決策與活動的機會。在這個前提下,如果一味的以「開放青年參與」為解方,恐會讓所有人都失望。
我的看法是,年輕人當然需要呼籲一個更開放的教會環境,讓青年與高層不是我們與你們的關係,而是我們就是你們,在合一的概念下,傾聽不同世代的聲音。同時,更重要的,青年要先回過頭來瞭解,如果只是被動期待擁有揮灑空間,其實也是一種權力關係的再現,青年仍然是依附在決策圈的恩惠下,才能夠有談論的空間。
因此相對來說,少數的青年領袖人才,應該要主動、積極去提出對教會的意見,而且是集合青年們與青年以外的族群,一起倡議,在還沒有空間做決策時,就先為自己製造說話、談論的機會,讓教會回過頭來,聽到青年的聲音,瞭解青年的想法,尊重並同意青年的理念。
當然這是有風險的,在我參與長青團契的時代就曾聽說過,許多受過長青團契洗禮的青年領袖,回到教會通常是兩種下場,一種是帶領教會青年團契成長,進而翻轉教會,讓教會更有活力;另一種就是回到教會鬱鬱寡歡,面對無法得志的環境,選擇不參與或出走。當然,這又是另一個值得討論的事了。但是年輕,不正剛好有承受風險的本錢嗎?
原文來自:第147期(2015/4)現在是我們的事了(頁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