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哲懋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鹽行教會牧師)
作者期盼他的讀者因為聽這個故事,也能順服聖靈的引導,讓自己所屬的教會也能像這個模樣。
前言
使徒行傳是正典中唯一以早期教會(耶穌復活後門徒的活動)的敘述為內容的作品,因此長久以來這部作品在教會裡都被當作初代教會歷史強而有力的根據。根深蒂固的觀念也認定作者「路加醫生」就是第三福音書(通稱路加福音書)和使徒行傳的作者,加上路加福音書在引言中自述「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提阿非羅)」(1:3),就讓許多基督徒更加相信這是一部經過詳細考證的歷史作品,分成上、下兩冊,也因此作者路加醫生有了「歷史家」的封號。
然而,以歷史的角度來看這些起源的故事(包括五經、四福音、使徒行傳等),只會讓讀者在「歷史事實」上爭辯(在學界也確實針對這個議題有過長久的辯論,特別是針對使徒行傳與保羅書信〔加拉太書與哥林多後書〕記載上的出入),而無助於讓讀者以更寬闊的眼光看見文學家作者藉著「說故事」想要表達深邃的信仰體驗與神學。
作者
除了從早期教父的證詞認定作者是「路加醫生」(這個詞彙只出現在西4:14)之外,和所有的福音書一樣,使徒行傳的經文並沒有提供任何有關作者的線索。頂多只是從使徒行傳16章敘述者突然以「我們」(16:10)這種第一人稱的手法來說故事,讓許多後代的讀者認定:這卷書必然出自保羅旅行傳道的同伴。但這只不過是一種寫作的手法,況且即便是保羅旅行的同伴,也沒有經文的證據顯示就是那位「路加醫生」。
雖然許多註釋書都喜歡在作者身份上做討論,但是除非我們對該作者的背景熟識,否則作者身份的「確定」並不能在瞭解作品上為我們加添什麼。
即便多數的學者認為使徒行傳與第三福音書是出自同一作者,最主要的原因是兩卷作品的序言都提到目標讀者是「提阿非羅大人」,徒1:1更加上「我已做了前書」。但是,輕易相信同一作者的說法會讓我們忽略二者之間重要神學的斷裂:
(1) 在兩書的交界處,耶穌升天前都吩咐門徒要做「見證」,但路加福音書所見證的是「悔改使罪赦免(的道)要被傳揚到萬邦,始自耶路撒冷」(路24:47,筆者的翻譯),而使徒行傳所見證的標的則是「耶穌」(徒1:8)。
(2) 這兩卷作品都強調行動,路加有三段經文都在問:「我(們)當作什麼?」(3:1-15; 10:25; 18:18),而使徒行傳也有兩處問了同樣的問題(2:37; 16:30)。路加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分享」、「善用權力」、「模仿上帝的慈悲」;但使徒行傳的回答則是:「悔改」、「受洗」、「信耶穌」。
讀者
路加福音書和使徒行傳的序言裡都提到作品是為「提阿非羅」所寫,在多數中文版的路加福音書都稱提阿非羅為「大人」,因此長久以來這兩卷作品就被賦予「護教」的色彩,認定它們是作者寫給當時羅馬帝國的高官提阿非羅,以為基督教的信仰作辯護。
但如果我們能跳脫「歷史」來瞭解使徒行傳,就不難發現「提阿非羅」這個名字是由「上帝」與「朋友」兩個字合併而成,可以是「上帝的朋友」、「愛上帝的人」、或「上帝愛的人」;而翻譯成「大人」或「閣下」的字其實是一個形容詞,意思是「尊貴的」。因此,作者並非要寫給歷史中某位羅馬帝國的重要人士,而是要寫給上帝的朋友,這樣的讀者因為與上帝之間的愛而成為尊貴。
既然,教會傳統中所提供給我們有關作者與讀者的信息,在我們瞭解使徒行傳的信息上的幫助那麼有限。因此,我們只能從整卷書的敘述結構來瞭解作者企圖表達的神學重點。
結構
首先,作者有意將故事分成兩大部分,主要的分水嶺在第15章,就是所謂「耶路撒冷會議」的記事。前半段以彼得為主要的角色(到第15章之後就沒有再出現),後半段則是保羅。在教會的傳統(以及保羅的證詞〔加2:8〕)中,彼得是受割禮之人的使徒,而保羅則是外邦人的使徒。
作者顯然有意要在猶太與外邦兩個基督徒族群之間做文章,我們可以從以下的圖表看出:這兩位主角的作為並非「巧合」,而是作者精心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