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宗教信仰有他們的核心價值,以及他們所堅持的信念。而當國家社會的走向似乎挑戰了某些宗教的教義,想當然爾,教徒們一定會在所謂的「真理」和社會價值觀之間打轉。下一步開始問自己:「我是不是該做些什麼?」而隨之而來的行動大概分兩種:
「雖然我不同意目前社會上的走向,因為我的信仰不同意這些事,但還好這個社會保障宗教自由,我因著宗教理念,在不影響他人權益之下,我應該有貫徹信仰理念的自由。那麼我就在我自身的生命中,努力實踐我所領悟到的真理吧!」
「這樣怎麼行?我們怎麼可以縱容這個社會破壞神所設立的法則?弟兄姊妹我們不能默不吭聲,一起站出來,一起捍衛真理吧!」
想必,這次公投的第10、11、12案的產生,原因之一可能就是如此。講到這邊我們要回過頭來想一件事情:到底以宗教信仰為緣由,反對國家法律的制定與修正,進而站出來維護信仰價值是怎麼一回事?
我必須要說,如果你是非基督徒,碰上基督徒找上門邀請你站在某個立場,但試著說服你的過程幾乎都是宗教信仰為理由(因為聖經怎麼說),那麼真的可以不用理他。很簡單的理由:因為你根本沒看聖經啊!也可能你這一輩子也不會碰到聖經!更不用說成為基督徒。如果你認定有些東西與你毫無相干,真的別客氣,頭也不回揚長而去吧!
舉個例子,若一個回教徒跑來找我,拜託我不要再吃豬肉了,因為《可蘭經》明文規定不能吃豬肉,會用什麼眼神回應,大家應該可想而知。你們的經典告訴你們什麼那是你們的事,你們要遵守那是你們的宗教自由,不要想要去干涉其他他宗教的人。再來,一樣的道理,如果印度教找上門,要你跟他們一樣不吃牛,你做何感想?
現在同樣的事真實上演,「聖經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所以婚姻是一夫一妻,這是神創造世界的法則。」「聖經說同性戀是罪、是可憎之罪!」我未曾看過基督教群體如此關切社會議題,並熱衷參與社會運動,這可能是頭一遭呢!我們就用一個邏輯來結束這段討論:
如果基督徒要因為聖經反對同性戀、反對婚姻有其他形式為理由,去反對同志去爭取他們在社會上或法律上保障同性婚姻的權利,那麼你們應該也知道聖經舊約裡上帝親自頒布的十誡說:「除了我以外不能有別的神」吧!那你們有因為這樣為理由,去向各大廟宇或是其他宗教舉辦的儀式或法會進行抗議嗎?我想沒有,因為這個社會保障宗教自由,甚至你們還有很多他宗教的朋友吧!那麼為什麼現在這個社會要保障婚姻自由的時候,就要這樣急跳腳呢?
我相信還有很多認真的基督徒,在公投與同志議題浮上檯面之際,不僅以自己的方式關切議題走向,並做足功課等待著行使公民權的那一天,而一定也有回過頭來審視信仰、回過頭來把那些受爭議的經文翻出來,認真查考並交叉比對,去探究聖經到底說了什麼?常見被引用來譴責同性戀的經文之一是這個: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利未記二十章13節
當初完全沒蒐集資料、也沒有看很多註釋書或一些解經家的說法的時候,想說完了,還真的有憑有據,還真的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又註明出處。可是為什麼同樣一段經文解釋有那麼多種,因為所抱持的經文詮釋原則不一樣,想必結論就不一樣。詮釋方式大概分兩種:第一,依字面意思來解釋聖經。第二,顧及聖經經卷的成書背景。
第一個很簡單,就是聖經說什麼就是什麼。這種方式不能說錯,但是無法放諸四海皆準。聖經成書的時間那麼久遠,那現在我們面臨到的一些聖經從未提及的現代議題(如:核武、複製人、基因工程),我們還能用「聖經說什麼就是什麼」的原則來回應嗎?
如果是第二個方法,我們就可以做到「知其然也知所以然」的地步了。意思就是我們不只要知道字面意思,更要知道為什麼這個時候出現這段描述的原因是什麼?以上述經文來反對同性戀的各位,必須要確認一件事:要確定經文所描述的同性性行為,是因為兩情相悅、彼此戀慕所發生的性行為,才能用來回應現今的同性性傾向。
有一個可能鮮少人去思考的問題是:同性性行為一定只會是同性戀者才會發生嗎?異性戀會不會發生同性性行為?如果你查考過這段經文背後所涉及的異教神祇獻祭方式,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或許也就會知道這種事為什麼「可憎」了。重點是在於上帝討厭看到這種性傾向,還是看見祂所揀選的百姓轉而供奉異教神明而傷透了心?
網路、書籍、專講都有針對聖經如何談同性戀有所著墨,也更專業。在此並不想班門弄斧,繼續回到議題的心得分享。關切同志議題的發展以來,時而振奮人心,時而心灰意冷。當我看到幾次大遊行中,同志朋友勇敢站出來展現自己,勇敢的勝過心中的掙扎走上街頭。這不是時間一到從家裡走出來參加活動這麼簡單,他們背後有多少辛酸血淚,是我們這些異性戀既得利益者所無法想像的。但是其實現實就是再怎麼想要同理都嫌不夠,畢竟是截然不同的生命與生活模式。
除了這些感動,同時不為人知的角落也有令人惋惜的事情發生。有北部的牧師說,他已經知道有兩位同志基督徒在公投連署的這段時間,選擇離開這個世界,選擇自己結束這條生命。
我第一次見到,公投的影響力可以讓一個人考慮要不要在這個世界上繼續活下去。
基督信仰是時時刻刻與受苦、受壓迫的生命站在一起,而不是反倒成為壓迫者。如果我所堅持的事情讓某些生命受到威脅、進而懷疑自己的存在價值,那不管這件事多麼正確、多麼合乎我所抱持的信念,都必須就此停手。
作為一個對社會議題與相關公投案有所心得的人,這日子所關注的這些不只是坐在電腦前發表意見而已,而是一個學習歷程,學習不只專注於自己要做的事,並走出自己的圈子、碰觸那些平常不會接觸的人事物、見證那些你想都沒想過的事發生。
同志議題教會我的事,就是反思基督信仰、反思上帝的創造之無可推諉即其意念之高深莫測、反思截至目前為止我所相信的一切、反思宗教與社會的界線、反思自己在這段學習的過程中的成長與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