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仰恩/台灣神學院教授,本刊總編輯
圖|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檔案館授權提供
從1960到1980年代,長老教會總會和宣教差會之間逐漸由「母子關係」轉變為對等、合作的夥伴關係(partnership),這是願意承擔責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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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成立後的宣教見證
總會成立後,長老教會的自主意識逐漸萌芽,英、加宣教師也受邀請再度返台,權力結構需要重組,教會自立運動也需要調整。可幸的是,英、加等「母會」順應新情勢且積極鼓勵長老教會邁向自立。從1960到1980年代,長老教會總會和宣教差會之間逐漸由「母子關係」轉變為對等、合作的夥伴關係(partnership),這是願意承擔責任的態度。就此而言,1981年起由總會主辦的一系列「台灣宣教協議會」(Inter-Mission Consultation)就具有高度象徵意義。
整體來看,筆者認為影響戰後長老教會發展的主要因素應該有三:一是普世思潮的衝擊和影響,二是她所承接的改革宗傳統,三則是本土化的宣教經驗和參與民主化的歷史經驗。回顧這段歷史,我們將發現這三個因素又互相交織影響,讓長老教會的宣教見證持續深化、成熟,在定根本土、認同住民的過程中見證信仰的盼望。
一、普世的參與和宣教視野的擴展
1951年總會成立後,隨即加入國際教會組織,如普世教會協會(WCC)、世界長老教會聯盟(WPA)、東亞基督教協進會(East Asia Christian Conference, EACC)等,並積極參與普世合一運動。這種參與普世教會組織的交流經驗,以及隨後所接受的普世思潮的洗禮,對後來長老教會積極關懷社會公義和台灣前途的信仰態度可以說影響深遠。
整體而言,普世合一運動最重視的議題,當然是教會間的合一。普世教會協會的宗旨提到,其設立目的在於「宣揚耶穌基督之教會的合一性,呼召眾教會通過同一個信仰和同一個聖禮的團契來追求可見之合一的目標,並將這合一表現在禮拜和在基督裡的共同生活,為的是讓世界能夠相信。」因此,普世教會積極地從宣教合作、信仰與教制、生活與工作、教育等面向致力追求彼此間的對話與合一,具體成果包括1983年通過的《利馬禮儀》(Lima Liturgy)及《洗禮,聖餐及教牧事工》(Baptism, Eucharist andMinistry, BEM)文獻,以及1988年啟動的「普世教會與婦女同行十年」方案等。
普世合一運動對二次大戰後長老教會的影響深遠,讓她發展出積極關懷社會公義和台灣前途的信仰態度,學習探索普世宣教與合作、公義與和平、兩性平權、族群關係、宗教對話、全球化與經濟不公義、生態浩劫與環境整全等重要議題,特別關心婦女、青年、孩童、無根子民、原住民、殘障人士及同志族群、外籍勞工及其他弱勢邊緣團體的基本人權並提升其尊嚴,也關切廢除死刑、免除貧窮國家外債、宗教容忍等倫理議題。一路走來,我們深深感謝普世夥伴教會的陪伴,讓我教會逐漸茁壯、成熟。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孫理蓮(LillianDickson)宣教師在教會體制外以個人之力創辦「基督教芥菜種會」(Mustard Seed),全面展開社會慈善工作。1970年代起,在新幾內亞、印尼、馬來西亞、沙勞越、中南半島、非洲史瓦濟蘭等地分別設立基督教各級學校、農業職業學校,以及國外救濟慈善事工等。近年來轉型設立安養中心及養護中心等。2017年,乎南.笛伴牧師受長老教會差派至砂勞越擔任宣教師,重新承接起當年他的父親全所哲牧師等八位牧者在東馬伊班族的宣教工作。
整體而言,戰後的長老教會漸漸突破「接受教會」(receiving church)的形像,學習成為「分享」、「給予」的教會(sharing and giving church),分擔在世界上宣教和見證的責任。近年來,不但學習在泰國、馬紹爾群島、日本、緬甸、馬來西亞等國家進行跨文化宣教,更致力於「普世框架下的宣教夥伴關係(partnership)」。
二、重新發掘改革宗的美好傳統
在前言中已提及,早期的英、加長老教會宣教師都有蘇格蘭淵源,也將十九世紀的近代改革宗傳統帶入台灣。這是一種福音宣教精神結合現代啟蒙思潮的神學傳統。他們不但帶著宣揚福音的熱情,也帶來一個「啟蒙」的世界觀以及充滿科學探索精神的當代神學傳統,也為台灣帶來最早的現代人文教育理念。當代改革宗神學家NicholasWolterstorff指出,相對於其他所謂「避世性的宗教」(avertive religions),改革宗傳統這種強烈主張「在世界中」(in the world)落實上帝主權的信念,加上積極參與政治的態度,就形塑她成為一個「改造世界的基督教」(World-Formative Christianity)。她表現出一種「全面主義」(totalism),也就是認為「在我們的經驗中沒有一件事是不必從屬於上帝旨意之下的」。當代改革宗倫理學家李曼(Paul Lehmann)就以「政治家」(politician)的比喻來形容上帝——上帝是「歷史和世界的主宰」。
事實上,在二次大戰前,長老教會對於改革宗傳統的認知,比較是屬於「潛移默__化」的模式,也就是從英、加宣教師的行事作風和生活見證來感受、體認其價值,在日治時期也只有少數到日本接受神學教育的牧者能夠接受改革宗神學的洗禮。整體而言,反而是要等到戰後加入普世組織,特別是世界歸正教會聯盟(WARC)之後,才深刻體認到改革宗傳統的豐富性及現代關聯性,也在保障基本人權與宗教自由,提升婦女地位及提倡兩性平權,以及促進教派對話等方面有大幅度的學習與成長。
就歷史的發展進程而言,這種改造世界的信念是由教會團體本身做起,然後擴展到整個世界的。因此,改革宗基督徒就成了「革命的聖徒」。基於上帝的主權,她首先強調教會是「在基督裏的團契,是基督臨在於世界的一個記號」,因此教會應該獻身於「可見的教會的合一與和好」,是一個「男女共同參與、兩性共治的團體」,並且向所有的人開放,不分性別、種族、膚色、階級、出身,以及其它的各種區分。然後,教會應該將這個「和好」的信息傳播給全人類的團契,並拆毀各種的藩籬、偏見、歧視、剝削、壓制。為此,教會本身應該由「意識型態的俘虜」(ideological captivity)中解放出來,並且對抗各種壓制人權或弱勢族群的政治勢力,正如在1980年代末期全世界的改革宗教會聯盟竭力對抗南非的「種族歧視」(racism)和「種族隔離制度」(apartheid)一般。
簡言之,改革宗傳統確信每一個人都是由「上帝的形像」(imago Dei)所造,這正是「人權」的基礎,包括基本生存權、個人的自由以及社會福利權等。此外,她對於任何「權力的濫用」(abuse of power)必定加以抵抗,特別是強調對國家權力(statepower)的限制。簡言之,改革宗基督徒就是時時活在上帝恩典中,謙卑自省,且不斷追尋真理、實踐公義的人。此外,改革宗教會應該有強烈的自我規範與社會責任感,不隨意「奉上帝之名」濫權違紀;她也應在多元文化的世界裡展現包容性,堅持自身信念卻和不同見解者持續對話。整體而言,處在複雜多變的世界裡,改革宗教會應擁有「批判性的現代意識」(critical modernism),期盼能進入世界見證信仰但不隨世界起舞,能改造世界但不被世界所操弄。
三、定根本土的宣教運動
在本地宣教方面,黃武東牧師在《台灣宣教》一書中指出,台灣324個市鄉鎮中尚有161鄉鎮未設教會,信徒數亦只占全台人口的0.72%,實須努力致意宣教事工。1954年第13屆南部大會中,高雄中會提出倍加運動,盼望全體信徒致意傳福音。1959年第六屆總會接納此運動為全台教會的宣教運動,定名為「福音來台百週年紀念教會倍加運動」,並成立「海外宣道會」、工業職域傳道、學生傳道、沿海醫療傳道等事工。結果1964年底統計,平地教會數由233間增為466間(246間堂會,118位牧師),信徒數由59,471人增為102,943人(包括原住民信徒則為179,916人),全台舉行感恩禮拜。此一於1955~1965年間所推動的「倍加運動」(Doubling Movement)雖然重量不重質,未重視「後進」的信仰教育工作,加上傳道人及經費之不足,在時代局勢改變後反而呈現衰退現象(1972年信徒數降為154,680人),許多當時設立的教會後來也成為現今的「弱小教會」,然而倍加運動卻是長老教會第一個「本土」宣教運動,迫使台灣教會享有實際而寶貴的「上山下鄉」經驗,也為第二世紀宣教運動打下基礎。
在1965年的百週年紀念活動後,教會也開始認真思考「福音和文化」的問題,也就是宣教和神學思考上的本土化問題。加上台灣社會形態轉變,急速的工業化和都市化,致使農業社會和原住民社會解體,都市人口大量增加,政治危機感也造成海外移民大量增加。1965年10月25~30日在台南神學院舉行「第二世紀傳道方案研究會」,確立「多角宣教」的方針,「新世紀宣教運動」(1967~71)就此展開。長老教會開始關懷特定的宣教場合以及沒落中的社區,並在荷蘭神學家克雷瑪(Hendrik Kraemer)的影響下,強調平信徒在世上「作光作鹽」的信仰職分。此一運動可以說既普世又本土,因為它在宣教理念上和現今普世教會合一運動(即「上帝的宣教」missio Dei)最接近,而它又努力將這些宣教方案落實在本土處境中。
在這之後,自1971年起又推動數項宣教運動:忠僕運動(1972~76)、自立與互助運動(1977~78)、信徒什一增長運動(1978~86),關注不同的宣教面向。到了世紀之交,還有「二○○○年福音運動」以及由總會研發中心帶動的「21世紀新台灣宣教運動」,內容相當豐富多元,包括新眼光讀經運動、禮拜更新運動、靈性形成/靈命更新運動、組織再造運動、社區宣教運動、營造共同體(koinonia)運動,以及跨文化/海外宣教運動等。到了現階段,則是推行「一領一新倍加」運動,並以宣教六面向為主要內涵,去年已有成果報告。
在此也要特別指出,戰後本土宣教最美好的果實就是原住民的宣教工作了。其實,早自日治中後期起,孫雅各牧師(JamesDickson)就已開始關心原住民宣教工作,鼓勵他們前來台北,就讀位於淡水或雙連埤的台北神學校,然後再回部落宣教,這些工作者包括太魯閣族的芝苑/姬望(Chi-Wang Iwal)、打歪(Dowai)、高添旺(Wilan)、平埔族的許南免、阿美族的川島文治等人,歷經艱難及迫害。
二次大戰後,在台灣原住民當中的宣教工作就像「遍地開放的野花」般地快速成長。從1945年開始,有大約3000位屬於單一太魯閣族群的基督徒受到注目,直到1960年代達到含括台灣所有原住民族群在內的十萬名基督徒為止,這個宣教運動被稱為「二十世紀的神蹟」,並於1970年代達到最高峰,基督徒人數大約佔原住民總人口的65%以上,在有些族群中更高達85~90%。
戰後,平地傳教師加入宣教陣營,包括駱先春牧師在台東對阿美族,胡文池牧師在關山向布農族,許有才牧師在屏東對排灣族,莊聲茂牧師在新竹、林彼得牧師在苗栗、陳耀宗牧師在宜蘭向泰雅族宣教。更重要的是玉山神學院的創設:1946年9月溫榮春牧師受孫雅各牧師之託,在花蓮縣富世村農業講習所開辨「台灣聖書學院」,為原住民提供神學教育及高等教育,後來成為「玉山神學院」。
同樣值得一提的是,從1980年代起,長老教會也開始全心投入草根與社區關懷的工作,這樣的參與和委身的經驗,讓長老教會在1999年中台灣地區經歷到921大地震時可以全力投入賑災工作,並且開展出長期關懷與陪伴災民的宣教模式。同樣的,長老教會也在2009年八八風災時再度投入長期救災的工作,並協助嚴重受創的原住民部落恢復生機。秉承著這種長期委身災區的宣教經驗,當長期的宣教夥伴日本基督教會於2011年經歷到福島的核電廠事故(311事件)時,長老教會也全力投入救災與陪伴的工作,在經費援助、災區重建,甚至協助災區孩童到台灣旅遊等事工上,展現美好的情誼與見證。
編按:
本文原刊登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第66屆總會通常議會議事手冊內,經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授權及本文作者同意,分三期(181、182、183期)轉載於《新使者》。
延伸閱讀:
1.陳南州,《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社會與政治倫理》,台北:永望,1996。
2.鄭仰恩,《歷史與信仰:從基督教觀點看台灣與世界》,台南:人光,1999。
3.宋泉盛編著,《出頭天 – 台灣人民自決運動史料》,台南:人光,1988。
4.《「感恩與巡禮」:國際友人對台灣民主與人權奮鬥的回顧》,卷I &II,台北: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2003。
5.鄭仰恩,《從加爾文到今日改革宗傳統:多元開展,與時俱進的信仰旅程》,台南:教會公報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