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馬躍・比吼 (阿美族,紀錄片導演)
紀錄者︱廖斌洲
對於原住民,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要彌補過去的錯誤。
什麼是原住民
今天能讓原住民自己來談轉型正義很重要,也很感謝新使者和教會的邀請。
在談原住民轉型正義之前,必須先理解什麼是原住民。按照國際人道問題委員會(Independent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Issues, ICIHI)的報告指出,原住民族有下列四要素:一、祖先在外來殖民者到來以前即居住於該土地;二、在目前生活的社會中未居於統治地位;三、其文化異於該國居多數地位的其他族群;四、是否屬其成員由該族群自己決定。
至於什麼是台灣原住民族?中央政府認定的有16個:阿美族、泰雅族、排灣族、布農族、卑南族、魯凱族、鄒族、賽夏族、雅美族、邵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賽德克族、拉阿魯哇族、卡那卡那富族。地方政府認定的有2個:西拉雅族(台南市政府認定)、大滿族(花蓮縣富里鄉認定)。至於尚未被政府認定的原住民族約有10個:巴布薩族、凱達格蘭族、巴賽族、雷朗族、洪雅族、馬卡道族、巴布拉族、巴宰族、噶哈巫族、道卡斯族。這幾十個族群都有不同的語言和文化。
但是,我想把原住民族的範圍再講得更廣一點,也就是說,台灣的原住民族都是屬於「南島民族」(Austronesia)。分布的範圍是:北起台灣,南到紐西蘭,西到馬達加斯加,東到復活節島。人口總數大約有四億人,語言總共有1200多種(佔全世界語言種類的五分之一)。現在原民會考試的語言就包括40多種。
南島民族的移動大約從六千多年前開始,包含了七個主要階段:第一階段是在台灣(4000B.C.);第二階段,從台灣到菲律賓(3000B.C.);第三階段,從菲律賓到現在印尼的婆羅洲、蘇拉維西、帝汶、新幾內亞和所羅門群島(2500B.C.);第四階段,往東到帛琉、馬利安群島、東加和薩摩亞等地;往西則到爪哇、蘇門答臘和馬來西亞(1200B.C.);第五階段,往東到吉爾貝特和馬紹爾群島(200B.C.);第六階段,再往東到夏威夷和復活節島等地(A.D.300~400);第七階段,往南到紐西蘭和馬達加斯加(A.D.800)。
南島民族起源自台灣
南島民族的起源有很多種說法,其中有幾種理論主張:「南島民族的起源來自台灣」,這是我們比較支持的理論。
首先,是從語言的角度來講。南島語分為十個子群,而台灣原住民語言則獨占了九群,台灣以外的所有南島語言都屬於第十個子群,廣泛散布於印度洋和太平洋上諸島。語言最歧異、最複雜的地方,很有可能就是起源的地方。(註1)
其次,是從構樹研究發現的觀點。太平洋地區製作樹皮布的族群,多以構樹為原料。台灣北部構樹有兩種性別,大多都是結種子再生,少數是插枝繁殖,那就是有人想要使用構樹,特別種植的。但太平洋的構樹只有一種性別,全部都是插枝繁殖,表示一定是有人帶去,特別種植的。研究團隊採集分析構樹DNA,發現太平洋島嶼都與台灣南部的構樹擁有同一種基因:CP-17基因單型。顯示太平洋的構樹極有可能是有人從台灣南部帶去的,這些人是誰?就是南島民族,所以南島民族的源頭很可能在台灣。(註2)
第三,從時間的角度來看。當然,長濱文化一兩萬年前就有了。但如果從近期來看,語言學者已經指出:泰雅、鄒、邵、賽夏族約在6500年前來台;排灣、卑南、魯凱約5000年前來台;西拉雅與阿美族約4000年前來台;噶瑪蘭約3000年前來台;凱達格蘭約2000年前來台;達悟族500年前來台。不同時期,一直有不同族群在台灣島上活動。換句話說,原本全台灣有數十個原住民族、超過一千個部落,族人活動區域接近台灣總面積的100%(大約361萬公頃)在這很長一段時間裡面,原住民族群在台灣島上可以完全自由地移動。
原住民土地被外來者掠奪
有時候聽到人們講台灣史提到「四百年來」就很令人不高興,因為我們原住民在遠超過四百年前就已經在台灣島上活動了。當許多台灣人說「四百年來」的時候,顯得好像這四百年來跟我們原住民沒什麼關係。但是,當他們來的時候,我們原住民族的下場都是非常悲慘的。從原住民族的角度來看,荷蘭、西班牙、鄭成功、清國、日本、中華民國都是殖民者建立的政權。在這些殖民政權之下,原住民族遭殖民者屠殺、驅趕、同化,西部十多個族群的人數越來越少,如今甚至不被國家認為是原住民。
殖民者對原住民最大的傷害就是掠奪原住民的土地。從1624年到1795年,期間經歷了荷蘭時代、鄭成功、直到乾隆時代的170年間,台灣原住民族的土地被快速地掠奪了1/4。這些人上岸的時候,沒有帶任何一片土地,如何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迅速取得這麼大片的土地?這是未來轉型正義非常重要的問題,也就是,要請那些歷代的殖民者拿出證據,他們如何取得這麼一大片土地?
到了日本統治的時候,1895年,日本人繪製的地圖當中的蕃地面積仍然大於台灣島面積的一半;到了1928年,根據日本人土地調查,原住民活動面積約佔台灣島面積的46%,大約166萬公頃。可以看見原住民土地面積明顯減少的狀況,這時候原住民活動的面積已經不到台灣島的一半了。
事實上,1895年清國割讓台灣給日本時,割讓的只有如同香蕉形狀的台灣西半部平原地區,因為中央山脈與東部的土地大多仍屬於原住民族,不屬於清國。日本政府為了獲得佔全台灣面積一半以上的原住民族土地、及土地上的豐富資源,認定原住民不是人、是動物,沒有資格擁有土地,因此將原住民族土地視為無主地,劃歸國有,開始開發土地上的資源。1928年,日本政府完成原住民族土地清查,發現原住民族使用的土地還有166萬公頃,日本政府只劃出其中25萬公頃給原住民族使用,這就是後來的「原住民保留地」。其他一百多萬公頃的土地,都被劃為「國有土地」。
但是原住民是人,不是動物,有資格擁有土地,這一百多萬公頃大都是有主地,不是無主地。而且在這個過程中,原住民族沒有放棄土地,也沒有簽訂讓渡土地的條約,土地仍然是屬於原住民族的。因此,日本政府的行為就是「搶奪」,所搶奪的土地就是「贓物」,1945年國民政府繼承這批號稱的「國有土地」,這批土地仍然是「贓物」。因此台灣有一半國土是「贓物」,台灣是建立在「贓物」之上的國家。
如果從目前中華民國的土地來看,在原住民族主要活動的範圍內,有非常大的範圍都劃歸國家專用,包含:國家公園35萬公頃,佔全台面積10%、林務局162萬公頃,佔全台面積45%。而號稱保留給原住民的土地只有26萬公頃原住民保留地,這些原住民保留地都是零碎散佈的,絕大部分是難以利用的土地,且有許多法令限制與問題。所以,原住民真正能夠使用的大約只有十萬公頃,約佔全台面積3%。
台灣原住民的現況
接著,我們來看原住民的現況。原住民人口佔全台灣人口約2.5%,能夠使用的土地範圍約3%。原住民的收入是全台灣平均收入的60%(這數據是政府提供,其實應該是高估了)。原住民的壽命比全台灣平均少八歲(雖然人們都說原住民是天生樂觀的族群)。關於原住民的遷移,有46%的原住民族人戶籍已經遷離原鄉。至於教育程度,原住民的大學學歷比例僅是全台灣平均的1/3。在18-22歲的原住民當中,只有50%在大專就讀(全國平均是80%)。
再來,我們來看台灣原住民的語言和文化的現況。以語言、歷史與文化在教育(以高中教育為例)中的比例而言,在語言方面,極少有原住民族語課程;在文化方面,極少有原住民文化課程;在歷史方面,必修歷史課只有1.5小時教考古、1.5小時教原住民歷史,這是非常非常低的比例。在這樣的教育之下,原住民根本無法認識自己;其他族群透過教育,也不會深入認識,早在比四百年更早之前就已經住在這島上的人。在原住民所接受的教育當中,最可悲的就是,受越多主流教育的孩子,距離自己的文化與族人越遙遠。如果原住民讀到大學、碩士、甚至博士,就幾乎已經被同化,很難再回到原住民文化當中了。我小時候學校牆上的標語就是:「當個活活潑潑的好學生,做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可是沒有人告訴你可以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布農人、泰雅人、阿美人、排灣人....」。所以,我們去讀書就是要被消滅。對於原住民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要彌補過去的錯誤,但是這中間有很多的過程要經過。
轉型正義忽視原住民
面對轉型正義的問題,台灣經歷了許多不同的總統,也完成了許多報告,也道歉了,也賠償了超過200億,也有許多過去的傷痛有去處理和撫平(到今天大概約有一萬件)。然而,台灣過去處理的問題比較著重在「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對於原住民的問題似乎較少著墨。
其實,國外有許多例子值得我們參考,例如:2008年,澳洲總理陸克文(Kevin Michael Rudd)對原住民道歉。2008年,加拿大總理哈珀(Stephen Harper)向過去的原住民政策同化政策道歉,同時成立真相和解委員會,花6年時間調查、記述過去原住民政策的壓迫故事。2015年加拿大總理杜魯道(Justin Pierre James Trudeau)表示,政府必須和原民重建關係。他說:「我深深地希望這份報告和研究能幫助療傷……加拿大政府為讓原民如此失望誠心道歉,並請求加國原民的原諒。」2015年7月,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在南美洲的玻利維亞為教會對原住民族和文化所造成的傷害道歉。這些作為的作用對於過去傷痕彌平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有些原住民可能會認為,道歉沒有意義。但其實道歉是很重要的。因為這意味著政府正視自己過去統治導致原住民失去自己的:超過百萬公頃的土地、語言和文化、名字、自治的權力、身為主人的地位,以及其他非常多的面向。
民進黨推動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經通過一讀,只處理威權統治時期(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至八十年四月三十日)。然而,這個法案並沒有將原住民的轉型正義放進這個法案當中。我們要問的是:當二二八和白色恐怖開始獲得部分的轉型正義,原住民的轉型正義在哪裡?執政黨似乎只想處理1945年之後的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不當黨產等問題,不想處理1945年之前原住民族的部分。
關於轉型正義,一個重要的問題是:在理論上來講,要怎麼看待轉型正義這件事?轉型正義要處理到多久遠之前才可以?可能對於當前政府來講,清朝、日本政府做了什麼事情,都不干我的事情,因為民進黨並不是透過革命取得這個政權,而是透過民主選舉的方式取得政權的。如果是這樣的話,是不是現在的政府對於過去統治者所有的錯誤都要概括承受?世界上大部分主流的概念答案應該傾向「是」。如果是的話,民進黨應該選擇優先處理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和不當黨產這一端?還是處理400年來原住民的遭遇?我可以接受把前者和後者(原住民問題)分開處理,但我認為應該同時處理,若將原住民問題放在之後,不知道要等到何時。
原住民想要的轉型正義
最近,在小英總統道歉之前,有原住民發起了「為歷史正義而走」、「為土地而唱」、「為原住民族獨立而走」等等運動,主要是讓族人知道我們自己失去了什麼,也讓台灣一起面對這件事情。
關於原住民的轉型正義,我認為可以從幾個角度來看。首先,關於土地:必須先歸還家族的世耕地,再歸還部落共有的土地、獵場、漁場。尤其是靠海岸過生活的族群,他們的生活是靠海來維持的,如果你告訴他這樣是違法的,那形同要他放棄自己祖先教導他的生活方式去生活,這就使他失去了他的文化。沒有土地,文化也無法依存。
其次,關於教育:必須有原住民族的課綱、教材和師資;此外,全母語的幼兒園到小學,半母語的國中到高中,以及原住民的大學。這其實是不難的,只是過去政府採用不對的方式,導致效果非常差。只要政府有心投入資源,是可以做到的。長遠來講,如果原住民沒有自己的大學,那只會顯示台灣的文化不夠多元。原住民的知識和智慧,一定足以成立大學。
第三,關於語言:訂各族語為國家語言,與中文同等地位;此外,原住民地區公務員與教師盡量可以用族語服務或教學。如果轉型正義不能夠做到這一步的話,那是沒有意義的。
第四,關於自治:民族/部落自主管理傳統領域範圍內的事務。必須讓原住民自己能夠在自己的土地範圍內,以自己的語言、文化和教育的方式去治理自己的族群,才有意義。完全經由政府主導的原住民文化,是不會有效果的。只有落實原住民的自治,才能夠讓台灣的文化,在尊重原住民自治的情況下,在長遠的未來,達成多元文化。
原住民因為在長期的教育之下,都覺得「會飛的鳥是一種病」。但是,原住民的轉型正義就是要讓大家一起去尋找,到底我們原住民過去有過什麼、失去了什麼,以及我們未來要找回什麼。在接下來這幾個月,我們希望透過剛才提到的為土地而唱、為土地而走之類的活動,來和原住民自己,也和政府對話,我們可以接下來做什麼。我們一定要讓原住民自己能夠理解到:「我是一隻鳥,會飛的鳥是正常的。」
我最後說一個小故事。我的父親是湖南人,母親是阿美族人。當我的父親和母親結婚後,母親喪失了她原住民的身份,自動升等成為高級的漢人。當我要回復原住民身份時,我的母親必須先回復原住民身份,我才能跟著回復原住民身份。在那個時代,原住民女性和非原住民男性結婚後,如果原住民女性當時沒有辦保留原住民身份,就會自動升等成為一個高級漢人。這對我來講,是滅族的政策。這件事情要不要調查?要不要賠償?要不要讓那些還沒有回復的人回復他們的身份(當他們有意願時)?
如果每個原住民的族人可以針對自己在語言、教育、文化等各種面向講出自己曾經受到的欺壓,我們這個島上的真理、公平和正義才能夠跨出第一步。
註1:陳其南〈從台灣獻給世界的禮物說起〉。《當代雜誌》2010 年9 月。
註2:〈構樹遺傳多樣性成重要拼圖,學者證實南島語族「出台灣說」〉,環境資訊中心報導,2015年10月13日。 http://e-info.org.tw/node/1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