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賴信道 (Stephen Lakkis,來自黎巴嫩家庭,親身體驗過中東衝突的悲劇; 現任台灣公共神學研究中心的主持人以及雙連長老教會英文牧區主任)
譯者︱潘佑達 (柏林自由大學博士生)
神學不是考古學。當我們在信仰中尋求解答時,我們不是尋找史上第一或是史上可能第一的觀點,然後將它當成正確與永恆的答案。我們身為信徒擁有與「活著的上帝」的關係,處在充滿生命、進程與變化的變動歷史之中。情勢在變,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也會變,我們對上帝的理解也會變。
每一週我們震驚於在所謂的「聖地」上發生的駭人聽聞暴力。我們早已數不清在衝突中被槍擊、殺害或是受傷的受害者總數(當中多數是孩童)。即便我們生活在世界另外一端,這些不公義的事件仍使我們驚駭,促使我們去尋找方法了解這個衝突,以及找出未來任何可能的希望。
這樣的情境對於我們基督徒來說,轉向聖經尋求解答的想法是相當誘人的,可以在聖經字裡行間理解這個衝突的想法相當誘人。面對歷史那麼複雜的衝突,我們也可能被誘惑去回到起頭,竄改整段歷史,也就是在創世記——開端之書的字裡行間尋求解答。畢竟開端常常賦予我們認同,並界定我們是誰。因此望向創世記,望向以色列故事的開端,以便了解以色列是誰,並且尋找他們如何在今日衝突之地上共存之解答,這是相當誘人的。
這些誘惑相當強大,但基於三個相當重要的理由,我們必須拒絕這些誘惑。第一個理由是,現代的「以色列國」與聖經中的「以色列王國」相差甚遠。他們中間隔了三千年的歷史,兩者的連結乏善可陳。根據古代故事,以色列聯合王國只存在相當短的一段時期,大約於公元前一〇五〇到九三〇年之間約一百二十年——如果它真的存在的話。猶太學者告訴我們,這個王國可能實際上僅僅是一個概念、一段關於古老理想國度的美化歷史。存在相當少的考古及歷史證據證實古代以色列聯合王國確實存在。即使我們悖於證據仍假定以色列王國是真實存在,它也與現代的以色列風馬牛不相及。如果我們比較聖經上的以色列以及現代的以色列,我們會發現他們的人口與分布不同、法律與憲制不同、他們政治結構不同、他們風俗民情不同,甚至他們的宗教也不同。現代以色列的猶太教在古代以色列的猶太人眼中可能是相當陌生古怪的。的確,古今雙方所各處的全球政治脈絡也是相當不同的。這些迥異之處如此之大,以至於許多學者懷疑,我們能有什麼有效的基礎,得以連結這兩個南轅北轍的國家,他們被超過三千年的歷史所隔開。
正如許多台灣人所認為,中國過去幾世紀以來對台灣的主張不能界定台灣現在的政治認同,同時我們也可以理解,為何三千年前一個在古代近東的理想化政治概念不能幫助我們決定在現今區域中不同國家的政治現實。在這個意義上,古代聖經歷史不能給我們解決當今政治問題的框架。
不過仍然有一種可能,我們可以將過去的以色列與今日的以色列串接起來,也就是神聖應許─一個相當重要的聖經概念。上帝對亞伯拉罕以及後裔的應許(創十二1-9)位於創世記的核心,也是猶太信仰的起始點。難道土地的神聖應許不能連結古代與現代以色列嗎?
遺憾的是事情沒有那麼簡單,這也帶到我們第二個拒絕這類連結的理由。簡單來說,神學不是考古學。當我們在信仰中尋求解答時,我們不是尋找史上第一或是史上可能第一的觀點,然後將它當成正確與永恆的答案。我們身為信徒擁有與「活著的上帝」的關係,處在充滿生命、進程與變化的變動歷史之中。情勢在變,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也會變,我們對上帝的理解也會變。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是新教徒而不是天主教徒,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是基督徒而不是猶太教徒——概念與理念並不會因為比較老就比較好。以色列與所謂的「應許之地」間的聖經與歷史關係中,我們也看到同樣的轉變。
一方面創世記敘說了上帝應許亞伯拉罕及其後裔一處家園的奇妙故事。故事的美妙之處,在於其主題是外地人的希望與歸屬。亞伯拉罕是一個漂泊的陌生人,處於社會邊緣的外國人(申二十六 5)。他是膝下無子的老年人,這也代表他沒有未來也沒有盼望。但是上帝在創世記十二章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展現出這些生活在邊緣之人確確實實是有盼望的。他們不只期盼可在其他人的國族故事中被接納,而更多是他們可以成為故事核心主角,在萬國大家庭與各國平起平坐,擁有自己的故事,對於世界有正面貢獻(創十二:2)。
但正如舊約傳統所強調的,這個對邊緣人的應許是有條件的。如果邊緣人成為壓迫者,如果他們遠離上帝,那麼他們就會失去一席之地。聖經經文如申命記六章10-12節強調,以色列人在他們生活的土地上沒有自然權利;利未記二十六14-39承諾,以色列人如果成為壓迫者,他們會被毀滅並從土地上被剪除;箴言二章21-22節以一個直白的講法總結:如果公義無罪,可以待在土地上,但如果轉向惡事與背叛,將被從中剪除。以色列歷世歷代以來的先知同樣重複這些警告給以色列人。要展現以色列居住在土地的根深蒂固的臨時不穩定本質,莫過於申命記二十八章令人戰慄的經文。以色列在不屬於他們的土地中居住並沒有什麼保證,也不是永恆的。
占有這塊土地對猶太信仰本身也並非不可或缺。猶太學者告訴我們,創世記的文本大部分在公元前六世紀編輯完成,在巴比倫之囚之後。在那時,許多流亡的猶太宗教領袖,無法守住他們總有一天將返回家鄉的盼望,他們把這個盼望寫入創世記故事集的最終定稿版本。
但是這個盼望並非普世的。舉例而言,在以斯帖記我們看到了猶太離散社群完全對於「以色列之地」無動於衷,也不想要回去那裡。相反地,猶太離散社群了解到,上帝的祝福遠比單純有塊土地來得豐富許多。結果是他們的宗教認同存活下來,他們的的信仰保存下來,而且是與土地概念分離的方式。數世紀以來,虔敬的猶太人們持續在全球離散中生活著,受到偉大的信仰所祝福,且一絲一毫都不覺得需要住在中東。而現今數百萬居住在世界各地(包含台灣)的虔敬猶太人們,也完全沒有興趣移居以色列,以檢驗他們對於猶太認同更寬廣的離散式理解是有效的。
這就引領到我們第三個問題。為了尋求指引,我們易受引導回到開端,特別是舊約聖經,因為我們希望能夠找到有用的行為規範,可以在我們當代衝突中遵循或是重新使用。不過只要我們一打開創世記,我們的希望就會落空。創世記不是關於理想主義英雄們的故事集。相反地,我們所發現的是對於人類墮落本性的驚人寫實描寫,參與傷害性、毀滅性以及災難性行為。
舉例而言,貫穿整本創世記的主題之一是「上帝揀選之家」的成員痛苦地把自己的家給毀掉。在猶太信仰社群的故事中,亞伯拉罕與撒拉從對待夏甲與以實瑪利開始,啟動了拆散家族聯繫的毀滅性模式。同樣的毀滅性可以在以撒與父母兒女的衝突看到,而這謀殺性的緊張關係更在雅各(希伯來文的名字意思是「騙子」)和以掃之間滋長。雅各與他代表的人民,並不是靠作英雄、行正義、好公正在世上生存,而是透過詭計與欺詐。這些都在約瑟以及他的兄弟之間的關係中爆發。如果我們想要為自己現在行為尋求倫理道德模範,或是尋求當代以巴衝突的倫理原則,我們會在創世記中遇到困難。
取而代之的是創世記為我們指向一個更深層、戰慄的真相。生活在當代中東的我們,都知道當代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擁有許多共通點,不僅僅是他們共同生活的土地而已。他們在語言、文化與飲食上,有許多共通之處。即使是宗教,他們的共通之處也遠大於相異之處。聖經學者告訴我們,這在古代時便是如此。古代以色列與他的鄰居是共同民族的一部分,我們會稱作一個家族的兄弟。然而從一開始這些家族的連結便因為相互之間的暴力與仇恨深深地破裂。毫不意外,破碎這一主題貫穿整部創世記。我們看到該隱與亞伯的暴力(四章),挪亞兒子之間的紛爭(九章20-27節,這個兄弟之爭可以直接連結到以色列人與迦南人的紛爭),以掃與雅各間充滿殺氣之恨(二十七章與三十章),以及貫穿整個約瑟故事的兄弟兇殺、計謀與其復仇(三十七章至五十章)。創世記所顯示的,是這些所謂「聖地」上的兄弟之邦被雙向毀滅的緊張衝突所綑綁——而且從一開始就是如此。因此,我們無法透過查考創世記的起初,尋找當代以巴衝突的模範角色、指導或是解決方案。取而代之的是,我們基督徒必須向前看。
當我們基督徒尋找中東的指引時,我們的起始點應該永遠是耶穌。創世記的族長們相信上帝的應許與祝福是排他的,只能給以撒或是以實瑪利,雅各或是以掃(參照創二十七32-38)。這個排他的思想滋長了仇恨與排斥的體系,而讓仇恨有相當危險的神學根基。但是在耶穌裡,上帝自己對我們展示,這個想法是錯的。上帝的愛與祝福並不侷限,而是普世的,是給所有人的。上帝並不偏愛,猶太人與外邦人間沒有分別。所有人都是上帝的兒女,而所有人都能得到基督之愛的好消息。
但與好消息相伴而來的是「去愛」的基進命令。與「去愛」相伴而來的要求是「在地上尋找上帝的國」:克服人們的仇恨尋找正義與公平。在古時創世記故事中,兄弟互相憎恨而互相殘殺。但上帝的兒子拒絕這個做法,認為這是完全無法接受的。因為上帝無法接受,有些人用他的名號鎮壓或是殺害其他人。有些人把自己稱作上帝揀選之民而獲得殺害鎮壓鄰居的許可,這是無法接受的。作為基督的追隨者以及愛的誡命的忠實僕人,我們基督徒必須譴責採取此一說理方式的猶太(以及基督徒)社群。
但是基督愛的誡命並不只適用於強大的壓迫者,它也適用於被害者。上帝的誡命是我們必須去愛我們的仇敵,而且祝福那些傷害我們的人。因此,作為基督徒我們同樣必須譴責巴勒斯坦(以及基督徒)的暴力復仇行動。我們從基督學到的是,仇恨與殺戮在哪一方都是不可接受的,而且不能以宗教的方式取得正當性。如果我們沒有守住這個「去愛」的基進之命令,暴力循環會繼續發生。
然而,在這愛的誡命基礎上的,我們基督徒同樣也被呼召要更進一步。作為上帝國的僕人,我們被呼召去為正義作工,保衛弱者與被壓迫者,無論他們的宗教信仰為何。作為尋找正義的一環,我們也被呼召去批判譴責所有會摧毀正義與促進不公的政治、社會、經濟活動——特別是以上帝為名行之的。
為了尋找以巴衝突的行動指引,我們基督徒不應該只望向創世記,而應當定睛於基督以及他公義與慈愛的誡命。因為只有透過尋求公義,以及愛之工,我們方可在這世界上支持上帝國的和平以及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