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學信/聖光神學院院長
譯︱張懋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研發中心牧師
基督宗教從未是統一的,同質的。從一開始,基督教會內部就存在著多元性,這種多元性展現了基督信仰裡的豐富與活力。
基督教會最被常問到的問題之一,就是為什麼會有那麼多教會、教派、與運動?在諸如此類問題的背後,存在著一個預設,就是真正的基督教應該是合一的。真正的教會是「一」,合一對任何組織化的社會、文明、政治、或宗教的存在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一般說來,教會論比較薄弱或模糊的華人教會,可能無法同意教會的歷史軌跡,然而,仍會教導屬靈的合一對教會的存在來說是極其重要的。有些領域的華人教會對於制度化教會和組織的議題特別敏感,甚至認為教派是不符合聖經與非正統的。有些教會領袖甚至不鼓勵人民參加或加入有教派背景的教會。然而,基督教從一開始就是豐富多元而非大一統的。從初代教會的雅各/彼得/保羅派別起,歷經數十世紀,基督教一直都保有各種形式。基督宗教從未是統一的、同質的。從一開始,基督教會內部就存在著多元性,這種多元性展現了基督信仰裡的豐富與活力。
教派、小派、運動
要了解基督教會的多元而非統一,就必須從某些基本的定義開始。教派(denomination)是一個宗教內有著同樣信念或信條的教會集合而成的組織或團契,它也會與類似的團體一同致力於實踐,並且合作以發展並維持共同的目標。另一個需要定義的字是「小派」(sects)。從社會學的觀點來看,它是一個曾經連結於體制化宗教組織的少數宗教團體。小派離開原本的教派體系並不是真的要形成一個新的信仰,乃是要再確認並重建原來的教派。他們在拒絕原來教派的活動型態與階層制上比較激進,同時他們大部分都強調與整個社會的分離與區隔。「異端」(cult)這個字和「小派」有著部分的重疊,它們是一種新的宗教革新。更進一步來說,「異端」具有其他文化的背景,或是涵括了許多群體,這些群體是藉由融合與兼容並蓄的方式吸納了一個以上其他宗教傳統的元素所形成。正統、保守、或基要主義基督徒的進路,就是要運用異端的意義,將一些非主流的宗教群體涵括在內,這些非主流的宗教群體包括那些使用非標準聖經翻譯(甚至可能是不相容的)、將其他啟示視為與聖經同等或甚至更高,以及相信並從事(或者從事)一般主流基督教並未持有之信念或從事之行動者。關於這一點,尤其適用於福音派教會。相較於異端,福音派教會視聖經為比其他資料或事物都還高,並認為那些使用聖經以外資料的宗教運動是偏差的,甚至是非基督教的。「小派」和「異端」這兩個語詞都有著負面的意涵,因此,我們通常會使用「新興宗教運動」這樣一個比較中性的標籤。
「自由主義/現代主義」運動
另一個較令基督徒懷有戒心的運動是「自由主義/現代主義」。什麼是自由主義/現代主義呢?這是一個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透過調整傳統基督教以符合現代文化的發展,來尋求保存基督信仰的運動。自由主義,一般來說希望能從傳統中得到自由,這是基督教歷史中一再出現的衝動。自由主義在本質上相當多元,因此不容易定義,但還是有顯著的原則和主題可以用來清楚地解釋這個運動。在這股自由的衝動之中,其核心乃是對上帝內在於自然與歷史的強調。現代主義者認為上帝存在並透過歷史發展和文化演進而啟示自己,上帝不是使用介入自然規律的神蹟,而是通過自然律在工作。傳統對超自然與自然、教會與世界的區隔被拒絕,轉而支持強調神聖與世俗的整合。上帝並非抽離於世界,而是充滿在所有生命中。
自由派主張經驗和感受,而非僅以信條或教義做為基督宗教的基礎。信仰的終極權威是信徒個人心中自明的見證。自由派堅持,基督教是一種成長與改變的生命,而非靜態的信條、儀式,和組織。尤有甚者,現代主義者以倫理取代教義而為神學的中心,認為宗教的價值與真理是透過對個人與社會的倫理影響而展現。從現代主義到新教主義所一脈相承的主張在於,強調基督教神學認可並且受益於宗教與文化不可避免的介入。
靈恩運動
另一個二十世紀主要的運動是靈恩運動,它是一個普世且不容忽視的現象。在一些群體中,靈恩運動讓人質疑甚至被挑戰。傳統五旬節運動的起源通常是指1901年的除夕夜,當格妮斯・歐茲曼(Agnes Ozman)在美國堪薩斯州托皮卡市(Topeka)Charles Parham’s Bethel聖經學校第一次說方言開始。接下來產生的運動遭到許多外人嘲笑,認為它是那些經濟上被剝奪、社會上沒有權力、精神上不正常、和神學上偏差的人的宗教。然而到了六○年代,許多社會學、心理學、和神學理論已經陸續發現,五旬節運動已經為中產階級與受教階層所接受。同時,靈恩運動的教導也逐漸得到主流新教基督徒的接受。
靈恩運動內部已經產生各種不同的教義型態,但它們並未被建構成為神學,而且其中有許多易於被改變。一般來說,主流新教教會內的靈恩派仍保留了許多原來傳統的主要特色。整體上,亞米紐斯主義(Arminianism)對許多靈恩團體有很大的影響,而著重在前禧年基督迫臨的終末論者也有許多靈恩運動的支持者。大部分基督論者是傳統的,且幾乎都委身於典型的三一論禮拜形式,亦即以讚美與祝福做為禮拜的中心。女性在靈恩運動中是出色的,但很少有被賦予顯著的權柄。整體來說,政治與社會運動主義並不是靈恩運動的特色。典型的靈恩運動者是中產階級與更上層的人,受過好的教育,但卻很少在神學上有造詣。他們是內在醫治的熱切擁護者,並很自然地認為預言啟示經常發生。他們的教義中心是聖靈的洗禮。大部分的領袖容易將自己的經驗等同於傳統五旬節的型態,就是所謂恩典的二或三種工作,而說方言就是接受聖靈洗禮的內在證據。
然而,事實上,靈恩派的追隨者中存在一種不可忽視的壓力,就是需要在靈性上更加提昇,若不會說方言則無法滿足。
福音派
福音派是另一個需要定義的二十世紀教會運動。不論在世界哪個角落,定義福音派是困難的。事實上,福音派學者所面對最大的挑戰就是關於它的定義。即使從一個現代化運動的角度來看,福音派都是多元的——甚至可說是異常多元的。世界各大洲的男女都認為自己是福音派。他們之中有些是有錢人,但更多是窮人。有些受過高等教育,但部份是自學的。福音派屬於數百個不同的教派,其中甚至包括創立時立場相反的教會。大部分的福音派是新教,但縱使是新教也有路徳宗、改革宗、重洗派、英國國教、衛理宗、聖潔會、與五旬節派,還有數百萬沒有歸類的的「獨立」福音派。從來沒有一個可以完全包容所有的福音派教會。福音派沒有建立一個正式的機構,雖然有許多知名的領導者和機構,但他們都沒有最終的權柄去管理整個運動。
嘗試定義福音派最有名的神學家是牛津大學的麥格拉斯(Alister McGrath),在其著作《論福音派與基督教的未來》中,McGrath提出「福音派是立基在六個主要信念的集合上,每一個信念都被視為真理,依據聖經並同等重要。」這六個基要信念是:一、聖經是認識上帝的來源,並且是基督徒生活指引的最高權威;二、耶穌基督的尊榮在於,祂是道成肉身的上帝與主,也是有罪人類的救主;三、聖靈的主權;四、個人悔改的必要;五、對個別基督徒與作為整體的教會而言,傳福音須具有優先性;六、基督徒社群對靈性滋養、團契、與成長的重要。(註)
在歷史學家中,David Bebbington的定義最為知名也最有助益。在他被廣泛引用的著作《福音派與當代英國》一書中,Bebbington寫道:「福音派宗教有四個特質:悔改主義(conversionism)——生命需要被改變的信念,行動主義(activism) ——致力於傳達福音,聖經主義(biblicism)——對聖經特別的尊敬,及另一項或許可被稱為十字架主義(crucicentrism)——對基督在十架上犧牲的強調。這些組成了福音派基本且優先的四個邊。」
我們或許可以總結說,教派、小派與運動將繼續存在。因為他們在教會歷史中早已多元地呈現,我們不需要對此感到驚訝。讓我們依其本來的樣貌珍惜這些教派、小派與新興運動,但也需認知其有限,避免淪為教派主義或是小派主義。為了福音的緣故,基督徒必須一起努力,超越教派、小派的限制,彼此團契。
原文來自:第107期(2008/2)傳教或傳愛?(頁50-53)
註:
Alister McGrath, Evangelicalism and the Future of Christianity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1995), 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