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yan Suda張培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長光教會牧師)
教會內的政治是藉由討論、辯證達到妥善治理教會的目的,而不是維護、鞏固權力及利益。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以下簡稱PCT)青年在當前教會政治中的角色,可說是非常邊緣,但回顧過去教會歷史,PCT青年卻是革新教會一股很重要的力量。因此,我們要思考,在這個時代中,如何讓青年能夠參與教會政治,持續更新教會的體質,使PCT持續立足台灣社會並給予貢獻。
PCT內的政治
PCT是台灣最大的基督教團體,超過1200間的地方教會,遍及都市、鄉村、部落,橫跨12個族群,每主日使用15種以上的語言來敬拜上帝。如此龐大的組織,有其嚴密的管理機制與組織規矩。此外,PCT的組織係以選舉代表(長老)來治理教會,長老還分為治會、管理的長老,及教導、傳道、訓悔的長老¬(牧師),並有議會制度(小會、中會/族群區會、總會)來推動一切事工。因此,在推選管理和決策的代表及協調各項事工的過程中,就發展出教會內的政治生態。尤其要維持龐大的PCT有正常的組織運作,各項事工還要顧及族群、區域、語言、性別等面向,濃厚的教會政治氣息充斥其中。
教會政治的理想與現實
PCT為了運作組織及推展事工,制訂《教會法規》,賦予各層級的議會相關權限來管理教會,並且法規中規定應平衡不同的族群、年紀、區域和性別,來推選組織中或議會中的代表或銓衡人事。因此,理想上的教會政治是期待推選不同身份的代表,來治理教會及共同推動事工,以落實教會內所有人共同參與教會各項事務的目的。然而,現實上,政治總是會涉及權力和利益,教會內政治生態亦然,故在選舉代表和銓衡人事的過程中,即便教會是信仰團體,仍然可見不同勢力的競爭與角力,甚至出現遊說、拉攏、抹黑、造謠之情事。
另一方面,長年來PCT屬下機構人事銓衡的問題及官司,皆是教會政治中權力及利益鬥爭下的產物。不可否認,這也導致人們對教會政治的認知,普遍是失去基督徒信仰見證的負面觀感,甚至部分牧者、同工或信徒索性就不參與其中。這樣一來,不但無法共同服事教會,也更深化既有權力者的政治鬥爭,不斷地惡性循環。所以,現實中的教會政治,常常讓教會失去信仰團體的格調,轉而成為權力或利益鬥爭的場合。
青年在教會政治中的參與
PCT青年參與教會政治時,面臨了體制、法規及教會傳統所帶來的挑戰和困境。就筆者的經驗與觀察,反省如下:
1. 百年老店的包袱
宣教歷史已有155年的PCT,雖然有嚴謹的制度和多元的教會生態,但是,歷史悠久的教會傳統,也侷限了教會的革新和改變,而成為包袱。從教會政治的觀點來看PCT的百年老店包袱,教會習以為常的行事方式不一定符合時代趨勢;或因為堅持,變得僵化,而不易調整;甚至因為革新會衝擊到既有的權力核心者,使得長年把持教會的權力核心者不願意改變。
這也導致教會內具創意、有熱情等特質的青年,其聲音常被漠視或意見不被採納。青年因為不是權力核心的一員,也因為被視為經驗不足,只能當工具人執行教會所交付的事工,因此,青年漸漸對教會失去認同感。
2. 教會領袖培養不易
地方教會主要的決策核心是小會,成員是教會長老和小會議長,但教會長老的養成時間至少十年:必須先成為教會的陪餐會員,兩年後具執事候選人的資格;當選執事後,要經兩任(八年)後,才具長老候選人資格;若當選長老,成為小會員可決策教會事務,就能經小會推派參與中會事務,並經中會推派或總會銓衡參與總會事務。
然而,許多地方教會的長老、執事是同一時期當選就任長執,其年紀、資歷相近,因此,在長執屆齡退休時,教會就產生長執退休潮。若教會沒有階段性或計畫性地培養及更替長執,就會導致退休潮之後,無人可選長執或青黃不接的困境,此種情況在高齡人口居多的地方教會,或人口外移的鄉村、部落教會最為嚴重。現今教會人口就如台灣社會的縮影,都進入高齡化,但並未看到中會、總會針對此問題來培育教會領袖,或提出討論來修正《教會法規》相關條例。
3. 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的青年代表名額
PCT的政治生態是期待教會信徒能普及性的參與教會事務,故規定中會/族群區會內的青年部長、婦女部長、松年部長為正議員,在總會通常議會中則明定青年、大專、婦女、松年等事工委員會主委為正議員。但議會中僅佔一席的青年代表,並無法發揮其青年參與總會、中會事務的實質功能,甚至長年的總會通常議會大多圍繞在人事的銓衡、法規條例的修正討論及財產的處分,宣教、社會關懷、事工發展的議題並非是議會中的主要議案,因此,青年代表無法深入瞭解議題及發表意見。另一方面,也因為青年並不是中會、地方教會的決策核心,或中會、地方教會並未認知到青年參與教會事務的重要性,因而忽略培育青年領袖。
4. 無可避免的菁英化
根據筆者的觀察,PCT青年參與總會事務或普世事工正趨於菁英化。因為總會遴選或中會推派參與總會事務、普世事工的青年代表,必須經過長年的培養及經驗的累積,故無法隨機且普及的在各中會/族群區會找到或推派人選;久而久之,青年代表的篩選機制變得菁英化。
此外,倘若這些代表總會、中會/族群區會參與相關活動、會議的青年,無法將這些參與經驗及異象傳遞給地方教會,就會使得青年代表的遴選及推派更加困難,而中會/族群區會、地方教會對於普世教會所關注的議題,也會更覺得事不關己;當教會對於社會、普世議題冷漠時,就失去先知性的角色。推派青年代表參與會議、活動(尤其是遴選普世青年代表),雖然菁英化是必然的,畢竟為了讓青年能夠累積足夠的經驗及普世視野,必須持續地培育和訓練;但是,將會議內容、活動意義及事工異象傳達給中會/族群區會及地方教會,讓教會青年認識總會事務、普世事工,進而培育出更多優秀的青年成為總會、中會/族群區會的代表,則是要努力的方向。
回歸教會政治的初衷
PCT的代議制度,主要目的是要妥善治理教會,但因利益和權力的衝突,使得教會政治變得負面;甚至有人為了鞏固其權力核心,阻擋新世代(青年)對教會政治的參與。為了提升青年參與教會政治,筆者建議如下:
1. 有計畫性及階段性的更替教會長執:
教會長執並非只有德高望重的會員才可以擔任,而是由教會會員所選出的代表與牧者共同妥善治理教會。因此,小會應有計畫性及階段性的更替長執,培育及傳承經驗,使新血能加入決策,活絡教會的事工運作。
2. 支持教會青年參與議會事務:
《教會法規》對於事工委員會及事工部的人事辦法有選舉、推派及銓衡,中會/族群區會及總會可在符合資格條件下,主動推派、銓衡教會青年參與事工部及事工委員會的事工,或推派代表出席議會,提升青年對教會的認同。
3. 投入資源培育青年:
雖然參與普世會議、總會事務的青年必須經過遴選,無法隨機推派,但中會/族群區會與總會應共同合作,使資訊的傳達、普世議題的分享與研討更為普及化,進而培育地方教會青年。
結論
治理教會所發展出的組織、體制必定有其政治生態,但無論是總會、中會/族群區會或地方教會,必須深刻瞭解教會內的政治是藉由討論、辯證達到妥善治理教會的目的,而不是維護、鞏固權力及利益。祈願當我們在位時,不忘初衷,乃是要妥善治理教會,使教會凡事都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