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哲彥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研發中心主任)
恩典只有在行動中才能體會,我們得要在行動中心存盼望。
七○年代末期之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內部就常出現「靈恩派 vs.社會派」、「街頭vs.山頭」這種二分法來看待教會、牧長、信徒,並為何者為對常論爭不已。過去,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也常被其他的教派批評為「 chhap政治( 參與政治 )」、「不屬靈」而在「靈恩」與「關懷社會」中擺盪,找尋自我的認同感。我們面對一個基本的問題 —是否「靈恩」與「社會關懷」是對立的?還是這兩者可以取得一個平衡?
社會關懷神學反省結晶
2011年德國弗萊堡的Kreuz出版社出版了一本由 Friedrich Schorlemmer(菲德利希.修雷美爾)所寫的 Da wird auch dein Herz sein – Engagiertes Christsein ;同年由范瑞薇與陳惠雅譯為漢語:《行動的基督徒》。這本書的書名,如果直譯的話,應譯為「你的心也在那裡——賦予責任的基督徒」。但漢語的書名或許更能夠表達一位關心社會議題超過 40年的神學家的信仰反省結晶。
修雷美爾從1968年開始就積極地參與東德的反對運動,對東德的新憲法及前進捷克的軍事行動提出批判。1983年在維騰堡的教會日中,他為將以賽亞書二章4節所說「上主要解決國際間的糾紛,排解民族間的爭端。他們要把刀劍鑄成犁頭,把鎗矛打成鐮刀。國際間不再有戰爭,也不再整軍備戰」這應許以具體行動表現出來,請了一名鐵匠真實地將一把刀鑄打成犁頭。1989年,他並沒有隨著當時潮流主張東、西德統一,相反地他簽署一份呼籲重視和平、社會正義、居住自由與環境保護等價值觀之獨立東德的連署〈為了我們的國家〉(Für unser Land) 。德國統一之後,他積極地寫文針貶時事。他由信仰而發的行動,關心德國社會、關心普世的公義議題。
恩典在行動中才能體會
這本《行動的基督徒》總共分為十章;這十章也可說是十個信仰的主題。除了第二章「尋找認同」及第七章「承擔責任」超過20頁外,其餘的每一章都在20頁以內。從這本書的結構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作者要表達「行動的基督徒」時的重點在那裡。
修雷美爾由相信上帝開始談起。他認為需以一種對上帝根本的信任,將過去的經驗轉化到現在與自身經驗連結,並在其中以符合耶穌基督的部份為基準來分辨永久重要、不可變動及可隨時代變動的部份。在這種基礎上,我們才能以普世教會的精神,在全球化的政治、社會、經濟、文化中找尋到基督徒的社會價值,並且為這些價值守住原則。
修雷美爾也從對「罪」的理解談到「責任」的問題。他認為人沒有達成努力成為上帝的形像這個使命就是罪;成為上帝的形像就是人的責任。所以他說:「一個負責任的人是一個有犯錯能力的人,他願意採取行動,不會因為怕犯錯而不願意採取行動,他是一個敢承擔罪責的人。」(88頁)在這樣的理解下,他希望基督徒要跟隨內在的良知行動,並且在參與公共事務中了解權力的本質,以獨立思考來負起責任。他強調民主制度需要成熟的公民—懂得運用權力、分享權力,能自在地將權力傳交出去的公民。
在談完「權力」問題後,他也談到「尊嚴」與「自由」的問題。人的價值在於基本的尊嚴,而自由與正義及社會參與息息相關,基督徒不能跳過這些問題而只注神於上帝。最後,修雷美爾以重新詮釋八福來告訴我們:恩典只有在行動中才能體會,我們得要在行動中心存盼望。
讓上帝的形象展現出來
在台灣這種「多做多錯,少做少錯」、「做到流汗,嫌到流涎」的社會及教會文化中,我們常會陷入「不要行動最安全」的迷思中。然而修雷美爾卻提醒我們,當我們沒有讓上帝的形像在我們身上展現出來的時候,我們已經犯罪了。我們「需要不斷地確認,自己的根源和目標何在。它們需要自我反省和一種自我確信,那是扎根在上帝裡面的確信」(189頁)。在台灣,我們並不是要那種怪力亂神的基督教與基督徒,而是要願意承擔責任、讓上帝的形像彰顯、讓自由與公義可以在多元社會中,通過關心弱勢者得以實踐的基督教與基督徒。
如果你心中仍然追尋著上帝國的到臨,期盼公義、和平及自由民主可以在台灣這個國家實現時,這本《行動的基督徒》值得我們來研讀,相信可以帶給我們很多的啟發與新的看見!
書名:《行動的基督徒》
作者:菲德利希.修雷美爾
譯者:范瑞薇、陳惠雅
出版者:南與北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