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文珊(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客座助理教授)
轉化的契機來自上帝,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這並不是廉價的恩典, 是要用盡力氣在社會政治上追求體制轉型與關係修復,才得以實現。
我要真攬炒!(註1)香港Be Water Movement喊出的口號,讓台灣不少政治評論家無法理解。從沒上過軍訓課的勇武放棄整個暑假,週週上街頭抗爭,面對準軍事裝備的警察,背包裡,有的只是一紙遺書。為什麼絕大多數在九七回歸後才出生的孩子,竟會為了追求民主與自由,勇敢到令人心碎?!
不少人認為,裡頭一定反映更深層的因素,比如說:房價居高不下、青年低薪貧窮,這些遭認定是這場運動的階級因素;但經濟並未決定性地影響運動發展,否則政府的經濟派糖措施就可以立馬奏效。於是,又有人揣測,必須把六四運動乃至香港歸還中國後的一連串社會運動放在一起來看。從2003年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大遊行、2014年雨傘運動、2016年魚蛋革命,到區議員遭DQ,(註2)香港人在政治上經歷一次又一次的挫折,才發展到「是你教我和平遊行是沒用的」絕望地步。在特首林鄭9月5日宣布願意撤回條例,但其他四項訴求絕不讓步的那天,不少人在經歷721、831二次警黑恐襲後說:「自己回不去了」。
修復式正義會成為創口貼?
眼看香港走向火車對撞的無解結局,城市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署理院長黃成榮和調解學院院長鄭會圻呼籲成立「和解溝通平台」,希望可以用「復和(restorative)調解」來化解社會撕裂, 以「締造和平(peace building)」為目標,尋求雙贏。
這個以修復式正義(香港稱復合公義)作為理想的平台,計劃以實體會議與網路即時直播來促進公共對話,其實是希望可以由修復式正義促進員(香港稱復和調解員)來主持私人會面,聆聽各方底線,俾能求同存異,達成和解共識。鄭會圻主張,平台的參與者不能指摘對方過失,「因為平台的建設是共謀解決方案、解決衝突糾紛,而非當面追究過去衝突中的是非對錯。」令人疑惑的是,這樣的說法更像是衝突調解,而非修復式「正義」,請問有正義可以建立在不論過去的是非對錯上?而且,這樣的和解共識,完全忽略或不具備政治創傷的醫治或療癒,究竟是否會淪為治標不治本的創口貼?
往事並不如煙
「事情都過去了,就當一切沒發生過,不好嗎?」這是今年9月在台灣上映的電影《返校》劇中的一句話。故事雖取材自白色恐怖時期政治迫害的真實事件,但卻以時空錯置、虛實參半的心理驚悚手法,重構地下讀書會成員遭密告被逮捕後失蹤的故事,裡面大量結合台灣民間信仰的城隍廟、神龕、腳尾飯等元素。為什麼要拍得那麼魑魅魍魎?因為那些令人害怕想起的黑暗過去,對我們而言,恰似一棟鬧鬼的屋子。就個人而言,被意識潛抑的創傷,動不動就從無意識復返作祟,化作各種無以名之的身心症狀;而在社會集體的層次,社群衝突與仇恨,往往積累成路徑依賴的慣習和僵化的意識形態,讓衝突雙方陷在暴力的往復迴旋中,無能找到另類的出路。
台灣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的代理主委楊翠,是同為政治犯的知名台灣作家楊逵的孫女。隔了二代,她仍舊有「替代性創傷」,因為她的母親在11歲時曾親眼看到軍警闖入家中,把祖父強行帶走。成年後發病的母親經常在窗戶上看到別人看不到的人影,揮著手大喊「走開、走開」;她幾次進出醫院,精明地把藥藏在舌根下,等到護士走了再吐出來,說:「他們都要我死」。
政治創傷是會感染並遺傳的,政治受難者的下一代都知道,「不是父親的錯,不是母親的錯。」但他們不明白,為什麼這一切都要由下一代來承擔?自己的情緒又該往哪裡尋找出口?白色恐怖更讓社會大眾普遍對公共議題冷感,政治能不碰就不碰。
復原的長路漫漫
茱蒂絲‧赫曼(Judith Herman)在《創傷與復原》(Trauma and Recovery)指出:「一旦大眾承認某人確實受到傷害,社群就必須採取行動,追究造成傷害的責任歸屬,並彌補傷害。社會的肯定與彌補是必要的,如此才能重建倖存者對秩序與正義的信心。」解嚴後的台灣,作為「民主跳級生」,經歷二次政權和平轉移,不過,從二二八屠殺到白色恐怖的歷史真相,仍舊處於眾說紛紜中。這連帶使得社會的集體療癒之途艱難重重。如同政治創傷不可能脫離時代處境,醫治也不能。而當社群集體不願意面對過去、追求轉型正義,個人的創傷乃至社會關係的裂痕,便無法癒合。
上一代沒有解決的結構性暴力與歷史創傷,重覆地以不同面貌出現在後來的運動中。2014年,一位參與太陽花運動的示威者這樣形容:「行政院上千名沒有抗爭經驗的民眾,經歷了近年來警方最為強硬的驅離行動,許多民眾被毆打、拉扯、推擠,甚至受到鎮暴水車水柱衝擊,抗議者撫面痛哭或血流滿面。」2015年爆發以高中生為主的反課綱運動,三大訴求「撤回新課綱、課綱多元專業、程序公開透明」,因教育部長的行政處置不明快,導致強行翻牆闖入教育部的林冠華被同伴懷疑是「抓耙子」,遭氣急敗壞的父母責罵後,在家中燒炭身亡。
這些過去的事,聽起來似乎跟現在香港的情況很像,但其實吳介民在比較台港二地的政治運動時,就已經指出其中的不同:「自我懷疑與運動傷害,台灣一樣面臨,但台灣比較幸運,沒有釀成失敗主義的低氣壓。」這當然部分源自地緣政治及國內民主化進程上,台港的結構性根本差異;但不容忽略的是,面對「在大環境沒有劇烈改變下,個人乃至於社會群體可以如何採取改革行動?」台灣的民間力量採取了積極應對的措施。
在運動中得醫治
現為華盛頓大學政治學博士生,選擇在7月1日立法會脫下口罩的梁繼平,在〈立場新聞〉「反送中的中場反思」座談中,引用吳叡人的話:「政治運動傷害只能回到運動中得到醫治。」怎樣回到運動中得到醫治?2007年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成立,並向德國與南非借鏡,多次舉辦相關的研討會,希望可以「讓歷史正義得以伸張,民主價值可以更為穩固」。2016年台灣人權促進會更結合輔仁大學心理學系,舉辦「政治暴力創傷心理療癒研討工作坊」,邀請法國普利摩.列維中心(Centre Primo Levi)的實務工作者,探討「尋求轉型正義的社會,如何面對橫跨幾個世代的創傷傳承現象,並察覺歷史創傷延續、潛藏在當前文化社會中的各種形式?」的課題。2018年行政院終於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成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開始整理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等工作;其中,很重要的一件事是效法德國,籌設「政治創傷療癒中心」。
然而,政府能夠負擔投注的心理諮商資源畢竟有限;另一方面,政治創傷的治癒往往還涉及集體心理的面向,必須要從根本改變社會結構與大眾思維。這與艾克索.霍內特(Axel Honneth)在《為認同與接納奮鬥:社會衝突的道德語法》(The Struggle for Recognition: The Moral Grammar ofSocial Conflicts)的主張不謀而合——「受壓迫的主體必須獲得主體、法律、社會三重層次的認同與接納,才能真正完全復原。」恰好恰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也同樣強調醫治與復合的修復式正義,台灣遂多次邀請屠圖主教(Desmond Tutu)及本身是政治暗殺受害人的南非大法官雅比.撒克思(Albie Sachs)來訪交流。
關心醫治與復和的正義
「為什麼修復式正義是正義?」「修復式正義如何具有修復個人及社會集體政治創傷的作用?」這是修復式正義2009年引進台灣後,不時遭遇的質疑。修復式正義源自於1970年代後對傳統應報式司法的批判,例如:1.無法讓政治受害者說出他們的完整遭遇,進而獲得賠償。2.經常被迫與無法指控的加害者作政治協商。3.對犯行的理解往往需要更多與細緻的呈現,無法單單以法庭宣判來確認。4.應報式司法往往假定了強有力的中央政府,這經常是軍事強權所主導,所以司法經常被變相利用,作為針對敵對一方的政治動員,以致進一步引發暴力衝突。
過去常以為,對於後衝突、高度分裂的社會,要和平就得犧牲正義,二者不能兼得,但這是虛假的二分法。關鍵在於正義到底如何被理解與落實。修復式正義主張,犯罪往往起源於加害者之於受害人,乃至於所處社群間的衝突,其結果是個人的損害與社會信任、和平及團結的關係破裂,因而主張司法偵查及審訊的過程理應讓所有涉利者(stakeholders)有機會共同面對犯罪的肇因,除要求受刑人負起責任補償,讓關係得以修補外,更進而達到預防犯罪再發生。
在實務上,南非真相調查委員會是這樣操作:真相調查委員會的列車藉下鄉舉辦公聽會,讓受害者與加害者乃至於社群可以共同討論衝突的議題。一方面,被害者可以當面質問加害者,敘述自己受苦的遭遇,贏得社群的支持與幫助;另一方面,加害者唯有誠實自白一切真相,方可獲得特赦,加害者不得不面對個人及社群道德良心的譴責,藉由社會的羞恥與復歸儀式(rites or ceremonies of re-integrative shaming),讓正義得以在所有涉利者都參與討論的過程中,獲得伸張;同時,結構性不義的集體責任,亦需要所有社群成員一同承擔並反省。
用有「修復式正義祖師爺」之稱的霍華.哲(Howard Zehr)的話來說:「刑罰伴隨著契約的更新。這意味著刑罰仍可以被視為是公正的、應得的。但它同時是開放的,讓最終的復合與修復是可能的,而不是永遠的異化。」
紅色勢力對教會的滲透
修復式正義是否可成為解決香港火車對撞僵局的一道解方?的確有可能。修復式正義原本就源自基督教門諾會的和平主義傳統,香港基督宗教人口佔總人口數的四分之一,教會在政治決策上慣常有一定的影響力。然而,中文大學崇基神學院院長邢福增早先研究中國在香港的銳實力時,便指出:在九七之後,宗教作為立法會選舉「功能組別」的一環,早已被紅色力量入侵。聖公會教省主教長鄺保羅,同時身兼中國全國政協委員,多位牧者與中國官方組織宗教局關係良好,而不少教會的宣教交流活動更疑似接受過某種利益輸送。
在反送中運動中,一些教會因被教育局關切,無法開放教堂讓示威者進入避難或休息。多位牧者不是迴避表態,便是在關心政局上進退失據。或是如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抹黑抗爭青年,說他們「被煽動、遭利用」;或是像播道神學院院董呂元信,對內恐嚇反送中信徒「反政府就是反對神」;或是像浸信會、播道會和宣道會三宗15位教會代表,在全國政協委員容永祺安排下,未經教派正當程序授權,便與林鄭特首舉行閉門會議,被批判是「偏幫政府」。凡此種種,已引起信徒的普遍不滿。從「香港教會青年/青少年基督徒對『反送中』事件的看法」調查結果顯示,青年人普遍批評教會教導不足,認為教會對警察暴力應該發聲,希望教會可以與港人同行、一同對抗不公義的香港政權。
再加上同為基督信徒的林鄭特首不願意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警察違反國際人道標準,暴力執法的現況持續,不禁令人擔憂,目前檯面上人士所講的「復和調解平台」是否會淪為不要真相和正義,縱容結構暴力根深蒂固,粉飾太平的作法?
小結
約罕.梅茲(Johann Baptist Metz)說得好:「受苦的記憶總是能力抗當代權力政治的犬儒主義」。但不單是記憶而已!基督徒相信,轉化的契機來自上帝,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祂一肩承擔我們(作為加害者)的罪孽與(身為受害者)痛苦,舊的得以成為過去,一切都成為新的;這並不是廉價的恩典,是要用盡力氣在社會政治上追求體制轉型與關係修復,才得以實現。過去,要處理了,才能真正放下。
附註:
1. 我要真攬炒意思是不惜玉石俱焚、同歸於盡、兩敗俱傷。
2. DQ(Disqualification)意思是被香港特區政府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