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有必要增設哲學課程
近年來,哲學在台灣公眾眼中獲得了一個全新的形象。除了每年六月對法國高中畢業會考哲學考題的報導之外,台灣年輕哲學人也大舉投入哲學普及工作,而隨著過去幾年公民運動的蓬勃,哲學普及的工作又進入到公共事務的辯論中,得到更大的關注。到了2016年,就在再次報導法國高中哲學會考之前,全國十幾名大學哲學系所教授聯名建議新政府在高中增設「哲學推理」與「批判思考」,引發了一小段時間的議論。 在十二年國教新課綱(所謂107課綱)即將進行審議之前,這項高中哲學課程的動議顯然將持續具有重要性。
哲學教育的在地性
然而,在台灣討論高中哲學教育,顯然必須將在地的現況納入考慮。首先,台灣依舊高度強調競爭,增設哲學課程是否會造成高中生更大的負擔,甚至以扭曲哲學教育性質的方式,變成新八股文補習的根源,值得慎思。再者,對於高中哲學教育,在師資與課程內容盡皆闕如的情況下,短期內在制定課綱、培育師資、乃至設定教學方法與目標等方面,都容易出現捉襟見肘的情況。
目前在高中上哲學課的國家多都在歐洲,出了歐洲大陸,在美洲有瓜地馬拉、阿根廷、墨西哥與巴西,在中東有以色列,在亞洲有印度和南韓(但南韓經常忽視哲學課)。由此可見,一方面,世界各洲都開始有高中哲學課,但另一方面,這還是一個以歐洲為主、也是歐洲國家推動最力的領域。因此,在台灣討論高中哲學,必須考慮到在地的脈絡與環境,並在在地的基礎上發展課程目的與課程內容。
台灣歷史與歐洲現代化的交纏
但所謂在地的脈絡到底是什麼呢?以歐洲思想史為主體的哲學,如何與台灣的脈絡相結合呢?事實上,這個問題,正好是台灣教會可以參與並回應的。基督教會初次入台,是由1624年荷蘭改革宗教會牧師傳入,和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東南亞的事業有關。過去討論台灣歷史時,通常把這說成是台灣踏上大航海時代世界舞台的起點。參照思想史就可發現,這也是歐洲現代世界的開端。
1609年格老休斯發表了《海洋自由論》,為國際貿易權利提供法哲學基礎。荷蘭入台之前,培根才剛發表《新科學》,揭開了現代科學的序章,同時期,歐洲才剛展開三十年戰爭。荷蘭人來台灣發展之時,格老休斯發表《戰爭與和平法》,奠定現代國際法的基礎;霍布斯發表了《論公民》與《利維坦》,開創了現代政治思想的契約論傳統;笛卡兒發表了《方法論》,為現代性的「我思」主體奠定基礎;三十年戰爭結束簽訂了《西伐利亞條約》,現代主權國家形式正式確立;一直到1661年鄭成功入台,驅逐荷蘭改革宗傳教士之前,史賓諾莎還發表了《神、人及其幸福簡論》,是他將來哲學計畫的前身。就在荷蘭入台與鄭成功入台之間,台灣與歐洲有個隱形的連結,這個連結就是現代世界的萌芽。
就在鄭成功入台之後,台灣被納入東亞軍事與政治角力的漩渦中,斷了與歐洲的聯繫,但歐洲卻正要開始大步邁入啟蒙時代:史賓諾莎即將發表《神學政治論》、洛克即將發表《宗教寬容書簡》與《政府論》、萊布尼茲即將發表《神義論》……台灣位於歷史的地理樞紐上,而這次樞紐轉動,將台灣帶離了啟蒙運動的新世界。等到下次傳教士再次來台,即1865年馬雅各與1872年馬偕來台的時候,世界已然改頭換面,所有現代世界的重要思潮幾乎都已站穩腳跟:民族國家、社會主義運動、政教分離、公民權等概念,在歐美早已深入人心。而神學與哲學如何交纏,推進現代思想的過程,台灣全然錯過了。
台灣納入儒教為主的東亞文化圈
那台灣經歷的是什麼呢?因為鄭成功入台及其後的發展,台灣被納入了東亞的政治糾葛當中,也讓台灣被納入了以儒教為主的東亞文化圈裏面。因此,我們在討論台灣在地歷史脈絡的時候,經常不自覺地混入了中國中心的視角,而跳脫不出「現代化的日本」與「千年傳統的中國」之間的對立──這事實上是清末中國知識分子的框架。然而台灣自有其框架:在二戰後經歷過數十年專政統治及反抗專政的民主化運動之後,民主台灣似乎終究是下意識地選擇與更久遠的過去相連結,連結到鄭成功入台之前,這塊土地曾經如此靠近的新世界。在分道揚鑣後,歐洲踏上了啟蒙與現代化的道路,台灣也以出自人民內心盼望的力量,走上了民主化的道路。
於是,當我們討論高中哲學教育在台灣如何在地化的時候,我們可以採取一個和歐洲及世界其他地方都不一樣的視角。
哲學教育需要神學的介入
在歐洲,哲學和神學有兩千年的互動,從早期奧古斯丁對柏拉圖哲學的改造、阿奎那對亞里斯多德哲學的改造開始,希臘羅馬哲學一直是神學引介的資源。到了宗教改革之後,直到啟蒙運動之前,哲學家在倡議新思想的時候,也經常援引神學作為理據:無論是在《自願為奴》中鼓吹非暴力抗爭的拉.波埃西,或是在《海洋自由論》當中鼓吹自由貿易的格老休斯,都以神的創世作為第一個論證。甚至等到了啟蒙時期,為了反駁君權神授與父權制,洛克在《政府論》中還花了整個〈上篇〉,來探討〈創世紀〉的釋經學問題。
事實上,對神學缺乏概念,對於歐洲哲學的發展便容易產生誤解。而這是當前法國高中哲學教育並不會強調的重點,因為基督教文化早已成為法國的文化背景,無須多談,並且,在法國的脈絡下,哲學教育肩負著形塑公民信念的任務,而當代法國公民的培育包含了塑造對「政教分離」的認同,這是法國歷史中必然出現的需求。但台灣的文化背景,則是被壓制的原住民文化,與後來強加的儒教道統及漢族民間信仰的混合,其中佔據主宰地位的文化是儒教道統。哲學教育顯然是台灣爭取到民主化之後必要的思想基底,而台灣哲學教育顯然還需要對基督教神學的認識作為思想基底。因此,高中哲學教育在台灣的在地化工作,一個不可或缺的部分就是神學教育的參與。不然,台灣的學子要如何理解洛克的「宗教寬容」、盧梭的「公民宗教」、黑格爾的「精神王國」、馬克思的「宗教是人民的鴉片」、韋伯的「諸神之戰」與「世界的除魅」?
訓練基本反思能力
如果,神學知識可以作為一部份力量,重建屬於台灣的思想史脈絡,並進而找出台灣高中哲學教育必要的框架,那我們就可以進一步來看,哲學教育具體施行的方法,該如何與台灣現行教育體制接軌。
以2016年出版的《法國高中生哲學讀本I:政府是人民的主人還是僕人?探討政治的哲學之路》為例,我們可以看到,法國教材編寫的方式反映了歐洲思想史上的突出特點。在這本書中,每一個章節都先由一個區分開始:「一般看法」與「思考之後」,這事實上反映的就是柏拉圖在《高爾吉爾篇》中所提出的「輿論」(doxa)與「真知」(episteme)之間的區分。每章第一頁都會出現這個區分,便是不斷強調「通俗看法需要反思」。接著,每章都從定義開始,先提出概念的定義,再定義這個定義中的各個部分,並從各個部分提出問題。基本上,這就是在訓練反思的基本動作:分析定義並提出問題意識。而每章對概念的定義所提出的問題意識,就是整章的框架。緊接著問題意識,課本中才補充每個問題的哲學文本,作為論證示範。
事實上,而這個框架,也是法國高中哲學會考時,學生可以試圖建立的分段框架。正是因此,法國也不斷有人主張這種考試方式有可能會落入「類八股」的後果,學生可以依照某種思考方式作答。然而,就台灣而言,如果對概念提出定義、區分一個定義中的各個部份、對各個部分提出質疑等等的能力都沒有的情況下,恐怕連批判八股的資格都還沒有。相反地,這個教材中所顯示的方法,有助於我們更進一步,將台灣文化中的不同傳統都納入哲學教育中。
舉例而言:儒教思想的教導、道教思想的闡述、佛教弘揚的義理,是否都應該在我們的哲學教育中得到分析?是否可刺激過去不重教義、只重崇拜的各民間信仰,都放到「輿論」與「真知」的差異中重新定位?而在這樣的工作中,我們新一代的學子們,是否能以更理性、更深刻的方式,重新理解這塊土地上一切鮮活又充滿記憶的文化因素,並打造更包容、更具有對話性、更能與世界溝通的台灣文化?
哲學釘根
這是在台灣推動高中哲學教育真正的意義。哲學並不是個歐洲的,一如基督信仰也不是歐洲的。哲學和基督信仰,都是某種普世真理在塵世間所結出的果實。正如同基督信仰需要在台灣釘根,哲學也需要在台灣釘根,而這顯然只能釘根在這塊土地的土壤中,而這個土壤,飽含了在特殊地理位置上所經歷的歷史轉折,以及隨著這些轉折所留下的所有記憶與情感。如果基督教定意認同本土,那哲學教育就是認同本土所必要的知識能力。而哲學教育進入高中,是台灣文化深入扎根有力的一步。
延伸閱讀:
侯貝等著, 廖健苡譯,《法國高中生哲學讀本1:政府是人民的主人還是僕人? 探討政治的哲學之路》,大家出版社。
侯貝等著,梁家瑜譯,《法國高中生哲學讀本2:人能自主選擇而負擔道德責任嗎?思考道德的哲學之路》,大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