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欣榮/美崙基督長老教會傳道師
圖|劉嘉芬/國中退休老師
耶穌要我們照顧肢體,不是顯示自己比較有道德、比較愛主,而是提醒我們,若不愛其他肢體,我們這身體就病了、死了,等於基督在哥林多教會也死了、沒有復活。
前言
身為基督徒,當面對與自己的信仰觀點不同、或言行不一致的基督徒時,心中難免會murmur,感到不好相處,甚至如果對方長期是這種狀態,我們可能不想與對方互動。然而,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卻要求不同的肢體間必須相互照顧,這是一種道德的呼籲?還是一廂情願的教條?我們要怎麼與那些我們覺得不可愛的人成為一個身體?
肢體與身體的關係
在哥林多前書中,所描繪的肢體是「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林前一2),每個肢體彷彿都是上帝在一個畫布上,隨著自己的意思安置、排列出一個身體(十二18)。學者Yung Suk Kim觀察到,所有肢體的工作方式都不同,但它們在身體中都是需要的,正如聖靈選擇分配的禮物一樣(十二11),所以各肢體都是必要和重要的,具有「個別」特色。
但在此同時,「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十二18)又會看見所有肢體是被動的被上帝安排,是屬於「集體」的,且沒有任何屬靈恩賜不是出於祂,以至於被基督「安排」,也是被上帝「設立」(十二28,在希臘文都是同一個字ἔθετο)。這提醒各個肢體與教會:「給誰恩賜、設立什麼恩賜,都是上帝的主權,是聖靈隨著自己的旨意分給各人的。(十二11)
由此看來,既然我們是被動的被設立,為何上帝又要我們主動地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換句話說,這被動的身分與主動去服事他人的要求,兩者會不會矛盾?
為何加倍?如何體面?
事實上,從肢體的眼界其實很狹窄、主觀,也偏離現實,所以不能用「我『用不著』他,所以我不屬於我們(身體)。」(十二21)這凸顯出從自利的角度,來分辨有用的才留、沒有用的就丟棄。我們應從身體的角度,亦即從主基督的角度來看,才會發現軟弱的內臟或不體面的生殖器官,沒有一個可以廢掉,而且整個身體還可以運作。所以,不是肢體被迫去「照顧、遮蓋」軟弱不體面的兄姐,而是我們乃是連在一起,從頭到腳整個身軀都是基督的身體,缺了一個肢體,就無法維持身體的完整功能。
特別的是,哥林多前書的作者保羅在22節以前都用第三人稱,但到了23節之後,轉到第一人稱「我們」。保羅似乎巧妙的透過修辭,試圖將聽眾拉進來思考:「究竟照顧軟弱、不體面的,與我們『體面』的肢體有何關係?」事實上,教會與社會兩邊有不同的價值標準,所以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十二22~23)這裡的體面指的不一定是穿西裝、打領帶,而是要付上自己最大的代價,因為體面和重價的原文是同一個字(τιμὴν)。重價之所以重,是「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 神。」(林前六20);最重的代價就是耶穌上十字架,因為在哥林多前書二章7到8節,談到在今日世界最看重、體面的是「有權有位的人」,但上帝看重的榮耀,卻是「主釘在十字架上」(林前二1~2)。最大的體面、重中之重的重價,就是十字架。那麼「越發給它加上體面」,就是要哥林多教會中那體面、有社會地位的肢體,要像「耶穌上十字架」般的付出,對待那看似不體面的肢體。
到此,保羅翻轉了「重價、體面」的定義,因為十字架的刑罰被羅馬帝國的人視為極其羞恥,殘忍到羅馬政府公開不敢提,對文明的羅馬帝國的人來說,是極其羞恥、最卑賤。放在這脈絡下,或許我們能將重價定義為:「耶穌接受原本世界對我們無限大的負分、負評,以換取我們這本是被分出來、無用的肢體,轉而成為貴重。」換句話說,是一種承擔無限大的負能量來表達重價。
從此來重新理解:「假如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假如一個肢體得光榮,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那麼,「肢體」就可能是雙關語,它既是指基督先受苦,也指跟隨基督的所有人若跟著祂受苦,就必得著重價的裝飾。這是人無法達到的,但因著聖靈的幫助,是哥林多教會中的體面人士,有機會與主同上十字架、同得榮耀。(註1)而這榮耀之路,才可被上帝稱為「配搭、調和,使其打成一片」(συνεκέρασεν,十二24b,此處與希伯來書四2各出現一次)。也就是說,上帝不只是上對下的設立、強迫我們成為一個團隊,上帝也希望我們彼此能調和。
耶穌要我們照顧肢體,不是顯示自己比較有道德、比較愛主,而是提醒我們,若不愛其他肢體,我們這身體就病了、死了,等於基督在哥林多教會也死了、沒有復活。
貼別人標籤、也釘死自己
筆者曾與朋友聊到,自己不容易與信仰觀點不同或言行不一致的基督徒相處。而朋友回饋:「當我們貼別人(某某神學、某某主義)標籤時,或許也同時把自己釘在對立面,限縮了我們認識創造主的豐富,也讓我們落入只有單一功能的肢體。」我乍聽下有點震撼,想說:「我怎麼沒想過,我好像不想被定型!」這幫助筆者回想過去,總覺得只要自己緊緊連在軀幹上就好了;但當筆者重新閱讀這段經文,發現原來必須連在其他肢體上,才能成為基督(身體)。正如學者吳孟翰老師的分享:「每個肢體和其他肢體都是有機物,但基督、聖靈卻可能是無機物,是分子或者其他粒子,以至於哥林多前書十二章講肢體:『手是手、腳是腳,是分不開、但又是分得開。』不分開是因為愛,所以十三章談愛,乃是要理解我們是有限、無法掌握對方,當我們能掌握對方就沒有神秘感。」
相對的,基於人的本性常是傾向分開,不易合一,所以需要聖靈幫助我們順服,才能如酵母菌般「從一個不斷長出多個」的合一。反觀筆者自身,如果我連於基督,或者確信我是被上帝隨意安排的,我就必須重新面對與自己不一樣的肢體,不再像是浪子回頭中的大兒子,或者總是指責他人的法利賽人,而是觀察上帝給予他人的恩賜是什麼?同時看見十字架的兩面性:一面是十字架提醒所有的肢體不要效法世界的價值觀(對於不同信仰觀的內容有保留);但另方面提醒我要揹起自己的十字架,去愛自己覺得不可愛、與自己不同的人(持續與立場不同的人對話)。
真實的尊重不是客套。若從以群體為中心,可能是吃對方的食物(林前十一33)、唱對方的歌、看對方的新聞台,理解我不可能是他,但又想要去認識他(為何會有這想法?會那樣講話?會喜歡或不喜歡一件東西)。甚至,我與他的互動不是以「我能說服對方」當作目標,而是透過他去認識「基督作為身體」的豐富。
編按:
本文聖經經文,作者採用和合本聖經。
附註:
1. SDNTG希臘新約語義大詞典對榮耀的定義:與地位有關的榮譽及尊重,通過尊崇某人而賦予他很高的地位。
延伸閱讀:
1. Kim,Yung Suk. “Commentary on 1Corinthians 12:12-31a,“(Accessed May 27, 2022) (連結)
2. 何善斌、張達民,《哥林多前書(卷下)》(香港:天道,2018),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