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林書弘/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碩士班研究生
在長老宗的各類組織運作中,相當明顯地呈現出「民主性格」、「代議共和」的要素。
寫在前頭
「五、我們確信教會是上帝救贖的共同體,我們是蒙揀選與祂同工,也是上帝拯救世界的工具,叫萬民得福,因此,我們要在基督徒的共同體中與別人一起學習,一起生活,一起工作。」(〈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青年十大信念〉,1977)
就筆者個人對政治學或社會學的認識,凡人群所聚集而形成的組織,其內部與外部便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因此,雖然我們在神學上強調教會(ekklesia)或團契(koinonia)不同於世俗的組織,但過於二分法的論述恐無法以更宏觀、更清晰的角度,來剖析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以下簡稱PCT)體制運作的特色。
筆者自小在PCT成長,深知約翰.加爾文的教會觀,並非以政治理論或實務上所定義的「民主」(democracy)為基礎;但無庸置疑的,在長老宗的各類組織運作中,相當明顯地呈現出「民主性格」、「代議共和」的要素。
大專長青.民主實踐
筆者就讀大學後,開始參與大專長青團契的聚會,最讓人驚訝的是,團契擁有一部相當嚴謹的章程,清楚地規定會員資格、同工會職責、財務管理,甚至是同工選舉、修改章程等事宜,就像是一部小憲法,給予學長/姊們一個討論事工的框架與規範,「分工但同工」。
這樣的制度,使我們能夠在團契的運作中穩定前進:定期開同工會,但容許彼此吵架;又或者召開會員大會,聽取事工報告,這些都非常的「政治」。我們面對質疑與建議,會嘗試接納不同的聲音,因為我們深知團契是奠基在信仰之上,透過民主式的參與,來實踐在主裡彼此相愛的團契圖像。
但當時團契章程已超過十年沒有修改,實際運用上窒礙難行,因此筆者在畢業前召集有志契友組成「修憲小組」,共同討論團契制度的變革可能。因為我們知道,沒有任何一個制度是完美的,既然團契是有限之人所組成的組織,那就更需要有適用於當下處境的規範,契友也同時能在這當中學習民主的運作與素養。
另外,筆者認為在全國規模的大專事工中,大專聖經神學研究班(神研班)最能體現長老宗體制的「代議共和」精神。由全國各地區的學員選出學生籌委代表,負責組織、籌劃下一年度的神研班,無關年紀長幼、性別認同、學科類組、家族背景等條件,大專學生們單純為這項聖工,在祈禱中寫下適合的人選,結果往往是令人驚豔的。
但請各位讀者不要忘記,發生衝突或矛盾其實是組織的常態,可是教會往往致力於追求表面的和諧,以威權壓制不同的聲音。這種作法完全不健康,也扭曲了信仰團體的本質。身為長老教會現在以及未來支柱與棟樑的PCT青年深知這一點,將「代議共和」的精神落實在各項營隊或大專團契運作裡,無論是在性別平衡、族/群多元以及神學立場等面向,不斷嘗試實踐教會治理豐富性的理想面貌,開拓出教會群體一條可行的「民主之路」。
地方教會.賦權實踐
筆者大學時期所待的地方教會,自創立以來便設置了一個大概是全國絕無僅有的職位——學生執事,由長青團契的契友們選出大二或大三的代表,參與教會的長執會,擔任雙方的對話窗口,而筆者曾有幸擔任此職位。
學生執事看似只是一席團契選派的代表,但事實上它隱含了相當多的意義。首先,學生執事由團契普選產生,具有代表團契的獨立性;再者,學生執事是教會長執會中的正式出席人員,彰顯出團契的主體性;最後,學生執事提供長青團契及地方教會彼此理解與緩衝的機會。
事實上,學生執事在現有教會法規下是個略為尷尬的存在,因此聽聞學生執事的相關權利也愈趨緊縮,逐漸轉為單純的代表角色,不具參與教會決策的功能。可是就筆者而言,即使職份有所限制,地方教會若能開放更多元的討論與對話空間,對事工、組織的發展將會是有利無弊,否則教會群體只會變得更為封閉與萎縮。
而筆者現在所委身的地方教會,強調青年或青少年的賦權(empowerment);具體而言,無論是透過正式會議或非正式談話,牧師、長執都鼓勵教會青年踴躍表達自身意見,並期待青年的建議或針砭都能成為教會事工的幫助。在當今講求「牧職屬靈權柄」或「順福即蒙福」的威權化風潮之下,筆者認為,這種開放、自由的態度顯得相當難能可貴,承襲改革宗神學傳統的我們,更應該找回教會治理的「民主性」理念。
網路側翼.草根實踐
近年來,隨著社會議題討論熱絡,以及提倡教會改革的呼聲四起,加上數位科技蓬勃發展,筆者觀察到許多PCT的牧長、信徒透過網際網路串聯,陸續搭建能夠彼此對話與支持的平台,嘗試將有志一同的聲音匯集起來,並實際發起推廣神學討論或議題倡議的行動,著實也帶動了一波波的教會民主改革浪潮。
但同時也有不少牧長、信徒不以為然,認為這些在網路社群上活躍的弟兄姊妹,不過就是「不顧教會大局、四處製造紛亂」的「滋事份子」。但筆者身為一位社會學領域的學習者,必須指出並邀請讀者一同思索,這種現象背後的成因究竟為何?像PCT這樣一個擁有龐大組織架構的宗派,為何會出現無法融入正規體制內的抗議與改革之聲?
我們必須認知到,教會並非真空於世界之外,若無法確切地回應社會的處境,那麼「平信徒運動」就必然興起。如同16世紀的宗教改革一樣,因著對基督信仰的追求,對教會能活出公義的渴望,各種形式的草根培力便如雨後春筍般地生根發芽。筆者認為,我們無法逃避自教會外部而來的批判,亦不能忽略在教會內部兄姊所提出的建言,PCT正站在關鍵的交叉路口。各位不妨自問:「我們的信仰核心論述到底是什麼?」
小結:吹響吧!教會民主!
有關於PCT教會治理方面較系統性的理論梳理,讀者可延伸閱讀收錄於《新使者》的文章,分別為174期Fuyan Suda(張培理)的〈青年在教會政治中的角色〉、172期Ljavakaw Tjalijimaraw(謝易宏)的〈青年基督徒的政治責任心:從「活動參與者」到「治理擔綱者」〉、147期「現在是我們的事了」的主題文章等,均有相當豐富的討論與發想。
在社會學中,結構(structure)或體制是相當重要且基礎的概念。結構乃由能動者(agent)所建構而成,看似僵固無法打破,由上至下的控制了處在結構中的人們;但事實上,能夠使龐大結構轉變的,也是由能動者本身的行動或言說所促成。換言之,結構與能動者乃為互相影響、塑造的動態關係。直白地說,僵化的體制及法規成為PCT當今的包袱,但教會或團契本身是高度異質性、多樣性的群體,因此PCT的青年們須持續不斷地透過各種方式,尋求共融與和解之道。
最後,筆者必須澄清,這篇文章不是一篇嚴謹的教會政治論說文,而是以筆者個人經歷所撰寫的「田野筆記」,期盼能達到拋磚引玉的效果,讓更多PCT牧長、青年及信徒闡述出屬於自己在教會或團契裡的民主實踐。因為唯有書寫或敘說,才有辦法謙卑地踏出第一步,對現況進行全面性的分析與反思、聆聽並包容彼此,進而吹響號角,起身改革與行動,打造一個「新而民主的長老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