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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與非暴力的社會運動:林哲夫與 URM

2024年12月8日

文、圖|黃昭凱

他的穿著從不講究,衣服都是在二手衣店挑選合身的舊衣,以斤論價,一次就足夠他替換兩、三年。省下來的錢,他就用在我們身上,讓我們上課,好在將來推動台灣獨立建國。

編按:黃昭凱長老,人稱「Uncle 凱」,「城鄉宣教運動」(URM)訓練班初級第三期、中級第一期學員,曾任第二、三屆國民大會代表和行政院顧問。1995 年創辦南都廣播電台,擔任董事長;從黨外時期以來,無役不與參與社會運動,堪稱為「台灣民主史的活字典」。Uncle 凱於今年 6 月 1 日因胰臟癌離世,享年 82 歲。本文為其於 2023 年為紀念林哲夫教授離世所撰,並同意提供《新使者》「台灣教會人物檔案」專欄刊載。

1985 年夏天,我前往加拿大多倫多參加「城鄉宣教運動」(Urban Rural Mission/Movement, URM)訓練課程,我們算是第三屆來自台灣的學員,十幾位成員多是主內的弟兄姊妹,包括蔡有全、林宗正、趙振弍、童春發、鍾思錦、劉峰松及翁金珠夫婦等。那個年代,經過了 1979 年的「美麗島事件」及 1983 年高俊明牧師娘高李麗珍的立委選舉,大家都曾在社會運動場合一起努力過,所以抱持進修的心情飛到了地球的另一方。

當時邀請我們的人是林哲夫教授,他在加拿大當地同鄉之間籌募了我們的機票費用,他的夫人和小孩趁著暑假去美國參加夏令營,把他的家騰空,讓給我們十幾位成員住宿,再由當地同鄉輪流提供三餐。我們這樣度過了兩個禮拜的課程,然後從美東到美西各地的夏令營去宣慰同鄉。

舊衣店論斤買衫

為什麼我們要千里迢迢跑到這麼遠的地方來深造?原來林哲夫教授是國民黨的海外黑名單之一。又為什麼林教授有此「榮幸」?只因當年他剛到海外求學時,某日在宿舍信箱拿到一本《台灣青年》月刊,他覺得那本刊物很難得,一定要推廣,於是把月刊拆開影印,再裝訂成五、六十本,分別寄給他在海外的朋友,一時洛陽紙貴。林老師不但在信封上寫明寄件人的地址,還強調「若無法投遞,請退回原處」,可想而知,從此他就走上黑名單的不歸路了。

那兩個禮拜中,我見識到林哲夫教授為人的簡樸平實。他的穿著從不講究,衣服都是在二手衣店挑選合身的舊衣,以斤論價,一次就足夠他替換兩、三年。省下來的錢,他就用在我們身上,讓我們上課,好在將來推動台灣獨立建國。

我們晚上回到林教授家的時候,有兩個必然發生的景象,一是排隊上廁所,一是排隊打電話。其實,在海外拜訪或暫住同鄉家時,最忌諱的就是借打電話了,往往見面時,熱情到差點流鼻血,但隔月收到電話帳單時,笑都笑不出來。林教授後來提醒我們這件事時,我才想到當年我們走後,不知留了多少電話債給他。

林哲夫教授的課程是與加拿大籍的牧師耶得嘉.費爾博士(Rev. Dr. Edica File)合作。課程簡單一句話就是:「組織人民,爭取權益。」政權與人權是對立的,一旦引爆衝突,就是石頭與雞蛋的碰撞。所謂「組織人民」就是組織 NGO,「爭取權益」就是爭取人權,後來邱義仁曾把教材翻譯成教戰手冊。

1983 年高俊明牧師為保護美麗島事件的逃犯施明德,而被判刑入獄,牧師娘高李麗珍為承續〈人權宣言〉的信念,以「民主、自決、救台灣」的口號參選立法委員。然而,國民黨在 64 號投票所,將 59 票刻意記票為 19 票,結果牧師娘以 17 票之差落選。高李麗珍與方素敏(林義雄夫人)參選的意義,在於用選票平反美麗島事件;牧師娘更進一步地推動「人民自決」的理念。選舉是一時的,真理是永遠的,雖然落選,她決意把競選總部轉型為 NGO 的社會服務處。1985 年我們在加拿大接受林哲夫教授的URM 洗禮後,在 1987 年把高李麗珍社會服務處改名為「新而獨立」社會服務處。

中洋仔徵地抗爭

回到台灣後,我和蔡有全展開的第一個行動是 1986 年的「嘉義中洋仔徵地事件」,案情完全類似三十年後的「苗栗大埔事件」。但當時我們的對手不是形象很差的劉政鴻,而是一個很有名望、非常虔誠、時任嘉義縣工業局長的北榮長老教會王宗洲長老。我們相形見絀、無力抗衡,眼睜睜看著一位方姓農民喝農藥自殺,當年還是神學生的林芳仲牧師,就是這場不公不義的徵地事件的見證者。這一役算是我們受訓後首次出擊,不但深深體會「無力感」的滋味,也換來了兩場震撼教育。

首先是嘉義市的草根幹部陳英華為了聲援農民,卻被違反《集遊法》起訴。出庭那天,陳英華主張敲鑼打鼓去面對,來自全台的 NGO 幹部也都到嘉義挺陳英華。但警備總部中部司令指揮鎮暴警察來阻止遊行,甚至派出消防車噴水驅離群眾,有兩個老農婦被水柱沖倒在地。當時邱義仁也在場,見狀氣得從警察手上奪下一把警棍,丟到一間民房的屋頂。

再者,案子來到台南高等法院,聲援農民的莊勝惠出庭,來自雲林的農運幹部率眾前來聲援,接到風聲的檢察長翟宗泉早就動員了一營的鎮暴部隊在地下室,準備迎接我們。當各路人馬會集到法院門口,宣傳車就開啟音響播放音樂,翟宗泉從院內走出大門,指著宣傳車吆喝道:「關掉!」隨後就有一位便衣人員走到車旁,拆掉音響線路。頓時引起群眾騷動,雙方對峙了一段時刻,翟宗泉馬上命令拖吊車進場,要拖走宣傳車,並驅散群眾。在驅散行動中,不少群眾嚐到警棍炒肉的滋味,皮肉是烏青,幹譙不已,心內是烏茲。翟宗泉因快速彌平這場法庭外的「噪音」事件,一時爆紅,被戒嚴體制下的媒體拱稱「司法藍波」。「藍波」(Rambo,越戰主題的電影《第一滴血》主角)應該是體制外抗衡公權力、讓小民稱快的英雄,像翟宗泉這種脫序逾越法律、濫行公權暴力來對付人民的,應該叫「司法藍趴」、獨裁政權的「劊子手」。

228 事件四十週年與討回教會公報事件

1987 年春,鄭南榕接續前一年發起的「519 解除戒嚴運動」,認為突破 228 的禁忌也同樣重要,因此他選擇 2 月 15 日從台南「新而獨立」社會服務處開跑,然後嘉義、彰化、台中到台北,遍地開花,這是台灣首次為 228 事件走上街頭的行動。一週後,2 月 22 日有百年歷史的《台灣教會公報》1825 期因報導有關 228 事件的文章,被台南市政府文化工作小組沒收。

和以往不同的是,這個事件讓「整個長老教會」動起來了,林宗正、林培松、鄭國忠、宋信喜等人在總會及台南中會、互談會策畫之下,準備了街頭抗爭的必備的「器具傢伙」——訴求標語、音響麥克風,並且動員了各地 URM 的學員,於 4 月 5 日兵分七路,圍攻台南市政府。

因先前在協調會中,沒收單位曾答應要歸還所沒入的《教會公報》,但條件是要我們不要走上街頭。林宗正牧師堅持要看到歸還後才能停止動員,結果在群眾兵臨市府城下時,警總才把物品送達,演出了一幕「當眾歸還」的聖劇。從此 URM 的學員士氣大振,一股「上帝將降大任於斯人也」的鼓舞!

蔡有全台獨案

我與王憲治、蔡有全相識是在 1977 年的長老教會〈人權宣言〉事件,他們兩位是南神的師生關係,也分配了相當的腳色:王憲治是〈人權宣言〉神學理論的護法大師,蔡有全被分配在會場維持秩序(抓戴假識別證入場者)。那年年底,蘇南成脫黨競選台南市長時,蔡也組團上台助唱。1978 年中央民代增補額選舉,黨外開始南北串聯,我與蔡有全都被派在第四選區,該次選舉因台美斷交而停選,蔡有全貼出了一張大字報:「美中建交、台灣要如何?靠美國?靠國民黨?喔不!要靠自己?」

1979 年南神畢業後,蔡有全被派到佈道所作傳道,同時加入美麗島雜誌社當經理。「美麗島事件」他被判刑四年,1985 年出獄後,我父親黃大社長老便替他找尋就任服事的教會;可是,不僅是碰壁,簡直是撞牆,被兩處教會否決了。也就在那時候,正好接到林哲夫老師的邀請,要我們到加拿大去接受 URM 的草根組織訓練課程。

回程經過美國,我們到各地的台語教會去宣慰台僑。首站到達紐約,林宗正在介紹蔡有全上台時說:「蔡有全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為美麗島事件受難的傳道師。」蔡有全上台的第一句話:「各位兄姊大家平安!真失禮,我不是長老教會的傳道師,我是被長老教會拋棄的傳道師。」一時全場都愣住了,尤其是安排我們在美期間全程食宿交通的北美教協總幹事許斌碩牧師臉色鐵青,因他不知道教會容不下他。後來,蔡有全選擇投入群眾,他說:「耶穌指示漁夫彼得,往那邊撒網,結果網子幾乎拉不上岸,耶穌又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

1987 年 8 月 30 日在國賓飯店一場「政治受難者」聯誼會成立大會中,許曹德提議將「台灣獨立」列入章程,主持大會的蔡有全贊聲說:「若不是按呢,咱攏是白關--ê。」於是,後來兩位都被依叛亂罪起訴。

10 月 12 日出庭應訊後,許曹德和蔡有全當場被收押,前來聲援的群眾一時不知所措,唯一的反射動作就是拉起布條,席地而坐。我們大約有五、六個人,找家冰果室開起緊急會議,會中邱義仁作出幾點結論:1. 台獨運動公開化;2. 台獨理論文字化(印發小冊子);3. 台獨運動遍地開花,透過蔡有全的長老教會關係,南北走上街頭。

拉倒吳鳳銅像

由於學員遠赴加拿大上課成本過高,所以 URM 開始籌畫在台灣開課。1987 年夏天,URM 嘗試移師到台灣,第七、八期在埔里的謝緯紀念青年營地開辦。林哲夫教授未能入境台灣,因此由費爾博士前來主持,培養本土的幹部和講師,林宗正與鄭國忠兩位牧師也前後接下台灣召集人的棒子。

1988 年秋天,第九期移陣到台南大內山區的湖頭長老教會,由林宗正牧師擔任營主任。最後一晚的獻身晚會後,與會的原住民學員睡不著覺,圍在一起討論他們切身的「吳鳳神話」問題。當時剛過吳鳳的生日 9 月 9 日,原住民青年曾去嘉義縣政府抗議,要求拆除吳鳳銅像、刪除教材裡的吳鳳神話、吳鳳鄉必須改名。但時任嘉義縣縣長的何嘉榮敷衍以對,簡直像是「蚊子叮牛角」,所以我們須加強力道以示決心,當場決議要在年底前拆除嘉義火車站前的吳鳳銅像。

那一年的 12 月 31 日早上十點,學員浩浩蕩蕩在銅像基座前集合。一開始先在宣傳車上演講,說明當天行動的意義,其他學員則合力把鐵鍊掛到銅馬身上。此時,警察與學員發生激烈衝突,揮舞警棍招呼在學員身上,學員忍痛與警察拉扯。到了中午,學員大喊:「下次再來!」然後收兵,到當時的民進黨市黨部去接受便當招待,成功誘開警察的注意後,再急速回到原地,然後一口氣成功拉倒吳鳳騎馬的銅像。

這個事件我們也付出頗大代價,三位學員林宗正、曾俊仁、潘健二被扣押一個禮拜,然後每人以十萬元交保;爬上基座去把鋼索套在吳鳳身上的玉山神學院神學生 Kavas Takiunlun(卡法司),被警察拽在地上圍毆,住院一個禮拜。但是,這些代價換回教育部撤除了吳鳳相關教材,吳鳳鄉在三個月後也改名為阿里山鄉,可以說是上帝的力量運行在「轉型正義」的見證。

林哲夫教授認為:「非暴力抗爭」就是要耐得住被打、忍得住被關,當公權力施暴的時候,我們就贏一半了。被起訴的三位一審就被判無罪,檢察官放棄上訴。這場行動是 URM 的經典之作,應該詳實記載,以資教材參考。

東埔挖墳事件

1989 年春,長老教會總會接獲位於南投縣信義鄉布農族部落的東埔長老教會投訴:鄉公所為了出租土地給漢人蓋飯店,將原住民的祖墳整為平地,擬在上面蓋停車場,而挖出的屍骨散布野地任由野狗啃食。於是,童春發牧師聯絡林宗正牧師前來支援,我們當晚進駐東埔,隔日衝向南投縣政府,逼信義鄉長出面道歉,並要求縣府賠償受災民眾每戶兩萬元,好讓他們能自行修復。三十多年後的今天,問題還是存在,財團仍數想(siàu-siūⁿ)用金錢攻山掠地,民意代表看到錢山就忘掉原鄉了。民進黨政府上任後,是否代表原住民將「出頭天」呢?

社會運動的糾察隊

1989 年第十期的 URM 訓練營正式移到新化的口埤長老教會。當時按理說已經解除戒嚴了,但國民黨的情治單位卻更加嚴厲監控民間組職,口埤教會因此被安裝了五組竊聽器。我帶簡錫堦去牆壁電源開關盒挖出四組「老鼠」(竊聽器);互助社裡也有一組,我們故意讓它留下。

解除戒嚴後,林哲夫教授當然能回到他的祖國台灣。當時立法院的生態,民進黨立法委員大半都是他的學生,禮讓他當過一屆的立法委員,但之後他要連任時,大家都認為自己有使命感而「當仁不讓」了。

林哲夫教授已經決心將餘生奉獻給祖國台灣,沒當立委時,鄭國忠與戴振耀前後接續讓出一個辦公室給林教授。「軍中人權促進會」會長黃媽媽(陳碧娥)是林教授輔導的;為爭取「汽機車強制險」立法而靜坐立法院八年的柯媽媽則是 URM 第十七期的學員;搭台灣最後一班叛亂犯列車的 Masao Nikar(林銀福)與王秀惠都是 URM 前後期學員;廢除羅織思想犯的「刑法一百條」運動時,URM 已轉型為防止社會運動擦槍走火的糾察隊。

對我個人而言,會踏上社會運動之路,可以說是因為林哲夫教授的啟蒙與帶領;對整個台灣社會而言,民主步入正軌,林教授功不可沒。許許多多受過 URM 訓練的學員,無論來自哪個不同的角落,到了街頭都可以很自然地連成一氣。